中共最高检察院网站10月18日发布消息称,近日,天津市、黑龙江省检察机关,对中共前最高法院副院长奚晓明涉嫌受贿案、前吉林省副省长谷春立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两高首虎 奚晓明受贿案
中共前最高法院副院长奚晓明涉嫌受贿一案,由最高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天津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审查起诉。近日,天津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已向天津市第二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奚晓明利用担任最高法院经济审判庭副庭长、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副院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它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奚晓明于2015年7月12日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宣布落马,成为中共“十八大”后两高(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首虎”。他自2004年6月起担任最高法院副院长,直至被抓共11年。据报,就在对奚晓明实施调查的当天,办案人员在奚众家中抄出3亿现金,奚众被当场带走审查,而奚晓明的妻子吴建伟也在近期被带走调查。
海外媒体曾披露,奚晓明之子奚众利用奚晓明在中共最高法院的权势,在深圳开办律师事务所,大量接手特大经济纠纷案件和其它案件,收取巨额代理费用,然后通过奚晓明或明或暗地打招呼、暗示或影响,干预省、地、市三级法院的审判,使得本不可能胜诉的案件如愿判决。
据早前报导,奚晓明与山西黑老大张新明勾结,在山西无恶不作,收受脏钱,作风腐败。张新明与周永康之子周滨也有利益瓜葛。2015年8月张新明被带走调查,引发山西官场地震不断。
奚晓明的落马,牵出了中共前最高法院院长王胜俊。王胜俊是政法委书记罗干、周永康的“秘书”,曾任政法委秘书长;2008年3月到2013年3月,王被江派人马安排为最高法院院长。期间,王曾积极配合周永康残酷迫害法轮功,通过造假等手段对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判刑;同时,王胜俊还配合周永康,加大对民运人士、维权人士等的非法判刑;使得法院判决更为无法无天,王胜俊也被称为“大法盲”。王胜俊因追随江泽民的迫害政策,被“追查国际”列入追查名单。
吉林首虎 谷春立受贿案
前吉林省副省长谷春立涉嫌受贿一案,由最高检察院指定黑龙江省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哈尔滨市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哈尔滨市检察院已向哈尔滨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谷春立利用担任中共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区委书记、区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鞍山市市长、中共鞍山市委书记、吉林省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它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5年8月1日,谷春立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调查,他是“十八大”后吉林省首个落马的副部级高官。
公开资料显示,谷春立是1957年出生,辽宁锦州人,长期在辽宁省任职,曾任沈阳市经贸委主任、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等职务。2013年1月,谷春立出任吉林省副省长。
谷春立在3年前因两起重大事故被记过处分,2013年3月29日吉林的吉煤集团八宝煤业公司瓦斯爆炸事故,当时事故造成36人遇难,但事故方瞒报称28人遇难;同年6月3日,位于吉林省长春市的吉林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共造成121人死亡、7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82亿元。
2006年至2013年,谷春立先后任辽宁省鞍山市长和市委书记,因其强行推行拆迁改造,引起很大民怨,被鞍山市民称为“谷大扒”。
吉林是江派常委张德江的老巢,也是江泽民发迹地一汽集团所在地。习近平上台后,“吉林帮”有多名成员被查处,其中包括中共前军委副主席徐才厚和前政协副主席苏荣。有分析称,此次吉林省副省长被抓,预示张德江处境不妙。
另外,吉林省一直是整个中国大陆迫害法轮功最严重的省份之一。据明慧网统计,2015年上半年累计有38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迫害致死最严重的省市是:辽宁省7人,排名第一;吉林省6人,排名第二。
有分析认为,此次吉林“首虎”谷春立落马或有“特殊意义”,表明习近平当局反腐“打虎”运动延烧到江派重地吉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