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最高法院检察院人事震荡 多人被免职
2016-12-26


近日,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又通过一批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的人事任免名单,有多人被免职。2016年以来习当局推进“司法改革”,并与江泽民集团进行激烈博弈。

最高法院、检察院又一波人事任免

12月25日,中共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议通过一批人员任免,并公布了任免名单:
免去刘学文的最高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戴长林的最高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免去张玉娟、韩延斌的最高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王少峰的最高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李晓的最高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同时任命了最高法院第三、第四、第五、第六巡回法庭庭长、副庭长等人员。此外,还任命了一批最高法院审判员。

去年11月,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一批人事任免名单,其中包括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的多名司法人员。

穆红玉、李文生的最高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被免,林礼兴的最高检察院检察员职务被免。

时任最高法院司改革办主任的贺小荣转任最高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补缺已退休的赵大光。于晓白、殷少平被免去最高法院审判员职务等。

据大陆网络消息,于晓白和殷少平都曾被指控其在知识产权相关案件中有枉法判决行为。

中共司法系统的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曾被江泽民铁杆、前中共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等长期把控。去年7月,最高法院副院长奚晓明被查后,相关黑幕被不断曝光。

有港媒披露,奚晓明被“双规”期间举报其上司、中共前最高法院院长王胜俊贪腐敛财、好色、渎职等违纪违法活动。奚还交代,若干经济金融大案纠纷判决是经王胜俊批示“同意”、“无异议,照办”等。

王胜俊是中共江派前常委罗干、周永康的“秘书”。2008年3月,王胜俊从中共中央政法委秘书长的位置被安排出任中共最高法院院长,与时任最高法院副院长的奚晓明曾一起共事五年。王胜俊出任中共最高法院院长期间,曾积极配合周永康残酷迫害法轮功,通过造假等手段对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判刑。

“司法改革”成习、江博弈重点

进入2016年,习近平着手推进司法改革。年初,中共政法系统的“一把手”发生新一轮人事变动。

一直以来,中共的司法都是地方化,公检法人、财、物都受地方政府的管控,司法公正不单受中共的专制掣肘,还受地方政府的利益左右。在江泽民主政时推行以GDP指标作为地方官员的考核标准的影响下,地方政府黑社会化强拆、强征,再高价卖地,激化社会矛盾事件层出不穷,愈演愈烈,民间怨声载道。

据外界估计,目前中国访民总数在一千万到两千万之间;每年直接到北京上访的就有五十万到一百万人次。

大陆知名律师陈有西曾表示,中国曝光的所有冤假错案几乎百分之百都有中共党委、政法委违法干预司法活动的根源。

尤其是从1999年7月江泽民全面发动迫害法轮功后,整个司法系统都成了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工具。

当习近平上台提出“依法治国”“司法改革”时,江泽民集团非常害怕其迫害法轮功的罪行被清算。围绕“司法改革”“依法治国”,习近平阵营与江泽民集团进行了激烈的博弈。 
    来源: 方晓 责编: Ki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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