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释检察系统转隶信号 分析:王岐山或连任
2016-12-15


六中全会后,习近平当局对北京、山西、浙江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近日,作为试点省市之一的北京已传出作好“检察机关反贪等部门的转隶”准备的信息。外界分析认为,王岐山有可能接下监察委的重任,并为其下届留任埋下伏笔。

11月13日,中共北京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召开第二次会议。该会传达了习近平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讲话和王岐山有关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要求,研究该市试点工作小组职责等文件,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任务。

作为该工作小组组长,中共北京市委书记郭金龙称,严格按照中央确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在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有关决定后,认真完成好检察机关反贪等部门的转隶任务,处理好改革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的关系,把各项工作做细做实。

据日本《产经新闻》12月15日报导称,北京目前正在筹备建立专司预防和处理公务员队伍腐败的新型反腐机构“国家监察委员会”。有预测称,王岐山将代理该机构的领导职务。王岐山虽到了退休年龄,但是该机构的设立,有可能对作为2017年中共“十九大”焦点的指导层人事调整产生影响。

有海外中文媒体的评论文章分析认为,北京正准备“检察机关反贪等部门的转隶”的信息,透露出当局急于建立监察委体系的架构,甚至有在2017年两会前走完中共全国人大审议的法定程序的时间上的考虑。更为重要的是,在试点“成功”后能够迅速普及全国,并完成国家监察委员会的架构搭建。

文章说,种种信息表明,未来的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事长官的人选很可能是王岐山,他也将被赋予更大的实权,也正是因为监察委权限之大,而王岐山又是不二人选,因此会打破中共多年的“七上八下”的潜规则,也为王岐山在“十九大”留任埋下伏笔。

有分析认为,未来监察委“监督权”极有可能是独立于中共人大立法权、国务院行政权、法院和检察院司法权外的“第四权力”。

中共六中全会后,11月7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公布《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部署在三省市设立各级监察委员会,扩大监察部门的监察范围及手段,从体制机制、制度建设上先行试点改革。

陆媒11月25日报导,王岐山首次以 “中央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的身份在媒体上公开出现,并对北京、山西、浙江三个省份进行调研。

王岐山说,“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改革,体现了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机统一”而选择北京、山西、浙江三地作试点,是中央对其的信任,而“信任就是鞭策和考验”。当地的“党委要担负起主体责任,一把手负总责,纪委是专责”。

11月27日,大陆《北京日报》微信公号“长安街知事”的文章说,监察体制改革的路线图,最关键的动作有三个:试行、整合、加强。

据大陆财新网报导,改革试点启动后,山西省委组织部要求各级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职务犯罪预防三个部门在改革期间人事冻结,干部调入调出和提拔全部停止。

时政评论员石实表示,习近平当局在中共“十九大”前夕,推行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并让其重要的搭档王岐山任领导小组组长,可能出于三方面的考虑:整合繁杂的反腐败部门,都归口到纪委和监察委;习近平让王岐山来领导这两个部门,加快处理那些江派贪腐人马;最后,习近平可能要让王岐山留任。 
    来源: 古清儿 责编: Ki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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