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中共“十八大”后首个落马的省部级官员,新疆“首虎”栗智因受贿罪,被中共青海省西宁市中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100万元(人民币,下同)罚款;追缴其受贿所得财物。
陆媒报导,栗智利用其担任新疆轻工股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共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党委书记、昌吉回族自治州党委书记、乌昌党委书记、乌鲁木齐市委书记、新疆人大副主任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共计折合约 1,319万元。与他人通奸;干扰、妨碍审查,转移、藏匿赃款赃物。
栗智的仕途生涯一直在新疆。
早在2015年3月11日,栗智被调查,成为中共“十八大”后首个落马的省部级官员;7月6日,栗智被立案审查,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016年4月,栗智涉嫌受贿案,由青海省西宁市检察院向西宁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