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最受欢迎的扩展程序之一,是关于扩大临时豁免的规定。
这一举措对将有资格申请临时豁免的人,扩大到了任何有资格提出非法居留豁免的人。因此,任何获得移民签证的人 (如I-130, I140, 多样性签证,I-360)申请者,如果他的配偶或父母是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者,并且能证明如果申请不到豁免,境况会「极端困难」,均可以提交豁免申请。
申请人必须在美国提交豁免。 一旦批准,申请人可以旅行及领事调整。
对于收到递解令的人,新规定认为,收到「最终递解令」(Final Orders of Removal)的人可以申请重新进入美国的许可。一旦获得批准,他们可以在美国境内提交临时豁免。
这一变化意味着美国境外的等待时间可以缩短为几个星期。
我希望这对大家是有帮助的。
还请提及,我们近来成功地为艺术和商业界人士申请到签证,这些人士能证明他们有杰出的才能。如果一个人有资格申请这类签证,如果他们选择快速处理申请,如果成功的话,在向移民局递交申请后的几周内能收到绿卡。
EB-1杰出人才分类是针对具有卓越的专业能力的人,并到美国继续在这个领域工作。为了获得资格申请,您必须表现出国内或国际持续的赞誉,并且您的成就须在专业领域得到认可,具体表现为:(1)申请人是否曾经获得过一项或一项以上的重大国际知名奖励;类似诺贝尔奖。(2)申请人是否符合移民法规定的十条标准中的任意三条,当一起评估时,证明您处于很小比例的人群,这个人群位于您那个领域的顶尖部分。
如果您没有获得过重大的国际公认奖项,你必须在下面10个问题的3个问题上回答是,并递交证据。
·您是否在相关领域,曾获得稍次一些的国家奖或国际认可奖项,证明在该领域内具有优异成就?
·你是否是具有相关领域国际专家评定的专业协会的会员资格?
·你是否在专业刊物及主要商业出版物,或主要媒体上发表过相关工作的报导,或曾有重要媒体报导过您及您所属专业领域内的成就?
·您是否以个人或委员会成员身分担任过评审,或对专业领域或其他相关领域内其他人的作品进行过评审鉴定?
·您是否作出过学术研究或艺术上的独创、原创性的重要贡献?
·您是否在所属专业领域内的国内、国际刊物期刊或其他重要媒体上发表过专业作品,如学术论文,书籍、学术文章等;
·您是否在国家级或具有较大影响的艺术展览会上,举办过作品展览或其他展示活动?
·您是否在工作机构、重要专业组织、团体担任主要领导或其他重要职务?
·在相关领域,您的薪资、报酬、或待遇远高于其他同行?
·您是否在表演、艺术上获得商业方面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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