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新规出台规范公安执法 被指缺乏监督难落实
2016-09-29


日前,中共发布《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声称要构建完备的执法制度体系、规范的执法办案体系等。评论认为,当局出台新措施规范公安执法值得肯定,但没有完善的监督体系一切都是枉然。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9月27日印发的《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明确了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八个方面的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包括:〝建立健全执法全流程记录机制,全面推行现场执法活动视音频记录制度〞的要求。

中共公安部发言人解释说,〝公安民警在镜头前执法,实践证明,公安执法工作做得好,一定能维护人民利益,也会赢得群众口碑,反之,则伤害群众感情甚至损害群众权益,群众就会有意见,执法活动就会缺乏公信力。〞

该《意见》还明确了:健全公安机关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制度措施,落实告知辩护律师案件情况、听取辩护意见、接受律师申诉控告法律要求,以及健全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程序,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等措施。

上述意见出台后,大陆律师界普遍认为,缺乏监督的约束机制,很难收到预期的效果。

北京律师程海:〝原来就有这个规定它不严格,实际上很多的冤假错案,都是公安机关制造的,警察审讯嫌犯往往没有录音录像的。如果有录音录像的证据,然后加上笔录采信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

程海说,但这里面有个问题,往往警察提审当事人的时候先打人,把人打服了,再给你录像,而且警察会把被打的人搬到一个没有录像的房间里进行暴打。

程海:〝我代理的警察打死李冬的案件是太原的,他就是把人拉到没有录像的房间里面进行殴打,现在就是说,这一块录音录像不可控,关键是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刑讯逼供要进行严处,该判刑的判刑,该处分的处分,才能大幅度的减少冤假错案。〞

上海律师郑恩宠说,如果这个《意见》能落实下去的话,对防止冤假错案方面的义意是非常大。

郑恩宠:〝我以前被他们警察传唤的时候,我发现他们如果今天带摄像机来的,带录音机来的,我不怕他们,他们很规范的,讲话很文明的。如果他们不带录像机,不带录音机来的话,他们乱骂乱打的,这个我现在也体会到这一点东西。〞

湖南律师文东海说,当局出台一些新措施值得肯定,但没有完善的监督体系一切都是枉然。

文东海:〝作为一个公安部,它自己监督自己,它有时候监督是受限制的,它没有相应的惩罚机制,也没有独立的机构对他们的办案过程,进行完善的记录和处理,所以有时候就是一种自说自话,很难起到我们所希望起到的作用。〞

该《意见》在网路上也引发热议,有网民针对现场执法活动需录音视频的规定讥讽:到了现场视频该坏的时候还得坏。也有网民指:从证据认定做些规定,凡警方拿不出执法记录影像证据的,按照被执法人的叙述为准,记录仪坏的概率就会大幅下降。

还有网民留言询问〝雷洋案〞的进展如何了,现场摄像头修好没有?也有网民建议:应当把城管也一起纳入〝规范化〞的范畴之内。

河北资深媒体人朱欣欣对自由亚洲表示,当局出台《意见》的原因之一,或是现在公安权力过大,导致社会冲突不断,而对涉及到民生、大众较多的部门都应加强立法、执法。

朱欣欣:〝为什么出台这个《意见》我认为目前公安权力过大,造成很多冤假错案,引发很多社会冲突。这个规范制约警察的权力多少有些作用。凡事大家反响比较强烈的领域里的问题,比如公安、城管,还有其他的,涉及到民生、大众比较多的,当然应该加强立法、执法。〞

去年9月21日,中共公安部就曾在司法体制改革新闻发布会上称:公安机关正在实行重大案件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录音录像制度,以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

但这一年来,仍有大量民间人士被非法关押、判刑,遭严刑逼供、打死打伤,甚至活摘器官。

中国人事天网创办人黄琦:〝我对中共司法当局,这些每年推出的各种新规、要求等不感兴趣,因为我发现它说的太多,做得太少甚至于没有做,还得走回头路,所以我们希望它们少作秀,每天做点实事吧,不要整天在中国大陆冤假错案遍地、民众权利遭侵犯历历在目的时候,还在那儿装神弄鬼,没有意义。〞

黄琦说:如果老百姓把他们看成每天都在装神弄鬼的话,这样一个司法体系是不可能有公信力的,在中国大陆这种违法情况比比皆是的情况下,再采用发布什么新规、意见之类的,真的没有意思,不断的搞这种文字秀,不如去做一点正事。
    来源: 新唐人 责编: Ki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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