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读到一些关于大陆当局推行的“文物政策”而导致大量珍贵文物持续外流的评论文章,深有同感。在此也疾笔拙书作为公开信形式谈谈我的一家之言。
愚已近八十高龄,出生在“解放”前十几年,曾亲眼目睹,痛身体验我中华祖父辈、兄弟姐妹、以及亲友、邻里、师长、同窗们在这血泪之“浴”的七十余年间、曾经遭受各种非人待遇的痛苦!当初我们敲锣打鼓迎来了他们,便开始了更加贫穷饥饿而怎样努力都无法改变的生活,还要时时担忧莫须有的罪名不知何时会朝你头上砸来……因此,都望眼欲穿的企盼尽快改天换地,尽快在这虚假的“人民”帽子下,真正解脱成为自由身!
已经幸运逃离苦海的我的那些朋友们 ,聚在一起时最常念叨的话是:中共好话说尽、坏事做绝!当初中共官场拿来打击人的词,诸如反动派、帝国主义、杀人魔王、土匪、恶霸强盗、地痞流氓、“地、富”、坏分子、“封、资、修”、“臭老九”,让人性彻底泯灭,身心遭受严重打击,生活黯淡无光,不少人因此而绝命!
其实“生在红旗下、长在红旗下”、“硕果尚存”的我们这一代人,是真正权威的“中共通”!最最有资格、最最能参透七十余年来的事事非非;最具权威识透中共余生的任何伎俩,从而让其本质在天地间立即暴露无遗!
下面转入正题,谈谈高古文物的大量外流:
“文革”中,我亲眼目睹一个派出所副所长带着几个红卫兵坐在一户被抄家(无任何法律行文)的房脊上,将古书画一幅幅地撕毁,边撕边将一条条残片扔向人行道。我走近仔细看过,记得大约有:宋•马远、元•赵孟硕、明•仇英、文徽明、朱耷、以及清代名家和当代齐白石、徐燕孙、徐悲鸿、张大千、黄飞鸿等名画家的作品。当时鄙人还年轻气盛,忍不住盯着房上的大小魔鬼心中骂道:“共产党,毛贼冻!”谁知那一骂竟成戳!十年后,那个罪恶滔天的毛贼,还真的被他的私生子结结实实地“冻”上了!
同一天,还看到一个居委会主任,一个面露凶相的老太婆正领着一群红卫兵无法无天地将一户人家所珍藏的古董摧毁殆尽!其中最令人惋惜的是一尊硕大的翡翠白菜(比40年后在台北故宫见到的那尊国宝级翡翠白菜还要好)被当街摔成数块!
文革期间,各大城市的钢厂几乎都有抄家集中而来的铜器。我在一个省级铜厂的“废料库”曾见到数十件青铜器堆放期间,发现都是先秦重器,很多器体上都呈现字数不等的铭文!而且有七八十件体积巨大的鼎及盖,件件都是国之至宝!后来听厂内工人说该批青铜器,已全部被熔铸成生活及工业用品。此等恶劣无知、几近疯狂的状况,一直持续了多年!
上面所述乃我亲眼目睹之事,若汇总起来,整个中华大地此类事件,罄竹难书!此乃华夏文物史亘古没有的孽业!
过去如此,那么现在呢?精准客观的答案是:现在更可怕!
六十多年来,大陆操纵“公检法”,暴力取缔了所有千古长存的高古文物市场。近十年来,那些执法机构却掉转头,在收取贿赂后,竟然为大批“文物走私”敞开方便保险之门,令大量国之瑰宝源源不断地流向海外!数千年来,藏宝乃天经地义,当人们遇到大事、“钱”大爷吃紧,便会将家藏堂堂正正地拿到古玩店或当铺,成交并兑现认可的银两以解燃眉之急。但如今若有人敢以身试“法”,私下交易,必会招来横祸!就这样,千古瑰宝在大陆统统失去了所有价值!
大陆制定的现行 “文物政策”让人极其无奈!须知:千古瑰宝一旦彻底被灭绝流通、商兑的经济价值和商业价值,必定随之出现下面三种恶劣痛心的现象:
第一种,珍贵文物像丢垃圾一样随着一般文物被野蛮地摧残殆尽!“文革”中“破四旧”的滔天罪恶几乎消灭了华夏文明果实之半数,令华夏子孙永远痛彻心扉!这是灭丧价值所造成的非流失即破坏之必然结果。
第二种,历经数代甚至数十代传承,为家族最为珍视的千古瑰宝突然在数十年中变得一文不值,甚至无端引发奇祸!于是那些已被愚化成功了的部分后人,便不再予以珍惜,将文物当做普通物品随手乱丢乱放,有人甚至愚昧地埋怨先祖留下多余的物品。
第三种,所幸有众多未被愚化成功者,当一些千古瑰宝有缘辗转至智者手中,或继承先祖传家之宝的有胆有识、门路亦宽的子孙辈,这些人中之“龙”(他们大都有些来历,“土皇帝”子女较多)成功地完成了“流失作业”!令千古瑰宝终于找到合适的“落脚处”,并完全复现其应有的历史价值及经济价值。
试想那价值连城、甚至无价的千古瑰宝,凭甚么在已失去能兑现自己价值 后,仍不思进取、不寻觅新的出路呢?为何仍要在泯灭价值之地等待消亡呢?
设想立即废黜现行这种错误的 “文物政策”,全面开放高古文物市场、风生水起地搞出几个如“洞庭”、“潘阳”等高古文物的“聚宝盆”!结果会如何呢?我敢百分之百肯定:
一、绝对会出现汹涌的高古文物大回流!而回流的千古瑰宝,将为国库增加难以估量的税收。(现在许多大陆人来美重金寻求高古文物,若开放国内高古文物市场,必现惊人抢购潮。)同时还要宣布“私人收藏高古文物合法化”,立法给予保障!历代先贤均提倡“藏宝于民智,藏宝于国愚”的文物政策,这才是大智慧!(藏宝于国之弊在于:若国破则逢大劫难,外族入侵,国家所藏之集中的古文物极易“毁尽数于一旦”。唐亡后,唐宫中所藏之金银器立即全部被各路枭雄抢掠一空!当今整个世界,确属唐皇室御用金银器的真是凤毛麟角,难得一见!若藏宝于民,则很难被破坏殆尽,在“文革”疯狂、立体“破四旧”之后,这些年的拍卖市场上,当年的“四旧”不是仍然“瀚海”吗?这实赖当时的“民藏”之!)
二、必定会为运输、保险、房屋、邮电、广告、影艺、银行等领域招来喜人的商机!
三、必定会在高古文物市场的各个平台,派生出令人心悦的就业市场!
四、当然,最最重要的还是令我们老祖宗的智慧结晶,华夏璀璨文明的最高端见证——千古瑰宝群尽快从海外如数回流,“叶落归根”!
写到这里,就该下结论了:
珍贵文物大量外流,首恶当为大陆制定的现行“文物政策”!它的错误是只藏宝于国,禁止藏宝于民。其罪恶本质与危害,等同于未经国会讨论通过,便去签订具卖国性质的条约!此乃大巫!贩运古文物,将高古文物在海外出售,此乃小巫!属“草民”之错。正是在大陆的错误“文物政策”之下,为避免将千古瑰宝打入一文不值的“垃圾”,智者们才不得不向海外寻求“客观价值”,实属被逼无奈!
其实走私文物的“草民”们绝大多数都是“土皇帝”的子女,一般百姓也很难打通那些执法者的“关节”!当然,他们也是愚昧的“文物政策”的受害者!如果国内有合法的高古文物市场,大胆开放国内高古市场,在文物回流的大潮中,他们中大多数人必会为了利益而折回,流失的尚未脱手的千古瑰宝又将重返大陆投入高古文物市场,那时他们极可“成为”文物回归的“功臣”!
借此机会,也承望习近平先生在反贪、肃贪的同时,强力果断废除那断子绝孙的“政策”——-“计画生育”创害生灵的“魔政”!
也请严厉打击并杜绝丧尽天良的强拆现象!对在强拆过程中使用暴力手段,动用黑社会打死打伤抗拆居民者,按罪行轻重,予以严惩!让有关部门按目前实际经济水平提高所有被拆迁户的补偿额度,须保证其远离被拆家园后,能真正立即住进同等或稍大面积的新居!
请尽快根除“小脚侦缉队”、“维持治安”侦报辖内居民隐私的低劣下流手段!此种手法,只能给你的“政权”脸上抹黑!在主流国际社会看来,如小丑一般的行为,根本无法登堂入室。
最后,还请立即废除臭名昭著、祸国殃民的现行“文物政策”!立即还“民藏宝”自由买卖高古文物的合法权益!真正做到还原千年来中华国风——-藏宝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