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大陆媒体2月16日报导,一名中共基层官员黄某因涉嫌贪腐被查。审问中,黄某因害怕自已会进司法机关的〝三道门〞,而将案情和盘托出。不过办案人员发现,黄某在写下的六份忏悔书中,出现了84个错别字。
此前,黄某被中共纪委调查过,有一定的反侦查能力。当办案人员谈到黄某在签订征地协议,居委会得多少钱时,黄某回答说,〝得到40万元(人民币)。〞
办案人员问,〝另20万元用在哪儿去了?〞
〝我在合肥市买房子了。〞黄某感到说露了嘴,沉默了一会儿,之后他焦虑地说,〝电视剧里的贪污分子被逮到后,就要进‘三道门’,第一道门是检察院;第二道门是进看守所;第三道门是到监狱改造。我也要进‘三道门’吗?〞
办案人员分析认为,黄某可能还没有交底,于是,从纪委调来材料,列出包工头名单,让黄某逐一交代。
黄某感到受贿行为已被办案人员掌握,于是交代了他收受包工头贿赂10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
审问后,办案人员发现黄某写的忏悔书语句不通,错字连篇,6份忏悔书一共84个错别字。黄某将〝法律〞写成〝法力〞,将〝犯法〞多次写成〝犯罚〞,将〝回报〞写成〝汇报〞,将〝以后〞写成〝已后〞,将〝赃款〞写成〝脏款等。
办案人员感慨,像这样连〝法律〞二字都写错的人,怎么能当好居委会负责人。据报,黄某最终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