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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林达:习近平用新招处理江派官员的原因
日前,媒体传出四川省省长魏宏出事消息,消息称魏宏因违纪将被追责,但不会追究刑事责任,将从省部级连降七级为副科级。包括魏宏在内,中共“十八大”后,至少有10名中共省部级官员被降职降级。
10名被降职官员
据财新网12月31日报导,云南省委日前下发文件,免去曹建方云南省委秘书长兼省委省直机关工作委员会书记、委员职务。这份文件也侧面印证曹建方已被免去云南省委常委之职。
2015年12月4日,中国农业银行行长张云辞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行长等多个职务。据报导,张云此前被中纪委调查, 10月底已被处罚遭到处分,由副部级贬为正处级。
2015年11月,陕西省政协副主席孙清云被免职和处分,被降为副处级。
2015年7月,江西省委原常委、秘书长赵智勇由副省级连降七级到科级。
2015年6月23日,内蒙古政协副主席韩志然被免去内蒙古政协副主席、撤销其政协委员资格,并被降为副厅级。
2015年6月,山东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颜世元被罢免人大常委会代表职务、代表资格终止。之后,媒体曝出他被降职为山东省政协办公厅副巡视员。
2015年2月17日,江西省政协原副主席许爱民被开除党籍,取消副省级待遇,降为副处级非领导职务。
2014年7月16日,云南省委前常委、昆明市委原书记张田欣被开除党籍,降为副处级。
2013年底,黑龙江省副省级官员付晓光因私公款消费,大量饮酒并造成陪酒人员“一死一伤”后果。随后,付晓光被免去黑龙江省政府亚布力渡假区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职务,由副省级降为正局级。
包括四川省长魏宏在内的10名省级官员被降级,这一现象被媒体称为“断崖式降级”。
“断崖式降级”
2015年7月2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要求各地区各部门遵照执行。《规定》共分19条,详细规定了中共官员“能上能下”,被问责,不适宜担任现职需调整岗位、调离、降职、免职,留任条件等。
“断崖式降级”意味着处分违纪官员的力度在加大,虽然这些问题官员没有涉嫌违法犯罪,但是按照《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对那些违纪而不违法的官员也有相应的处分,其中降级就是一种。这其实是习近平当局在十八大之后,对江泽民集团反腐打虎的进一步“升级”,某些官员即使没有达到移送司法机关的程度,也要从重从严处分。
“断崖式降级”的作用
在中共惯常的运行体制下,高层内部的政治博弈无论如何激烈,要公开拿下一个现任在职的省级一把手级别的官员,都是比较困难和少见,更不用说更高级别的高官。习近平上任后,在对江泽民集团展开的清除中,就面临着这样的局面。江泽民势力遍布在中共内部从上到下、从基层到政治局常委级别的位置。
面对这一局面,习近平上任后打破了政治局常委分工负责制的权力格局,成立了多个领导小组,从江派手中收回权力。如今,习近平推出了“干部能上能下规定”,采用“断崖式降级”的方式处理江派官员,可以起到以下作用。
习近平针对以江泽民集团官员为主要对象的反腐“打虎”,处理这些官员的方式不只一种。除了那些深度涉入江集团犯罪内幕的官员被宣布落马,移送司法处理之外,还有一些并未涉入江派太深的官员,就以降职和撤职来处理。中共的各级在职官员,大部份都江集团掌权时期提拔,或多或少都与江派有利益上的联系,习近平当局采取降职撤职的方式处理违纪官员,一方面也是给各级官员释放重新站队的信号和机会,一方面也断绝了江派背景官员的升迁之路。
更为一个明显的作用就是,在中共现有的体制中,对官员利用党纪处理,降职降级,操作容易,可以避免走复杂缓慢的法律程序,能够迅速大面积实施,这种方式反弹小速度快,可以迅速削掉江派官员的权力。此举是习近平加速清除中共内部江派势力的动作,给江派官员带来极大震慑,同时还给了这些官员一条生路,避免和减少了这些官员没有退路下的拚死一搏的可能性。
习近平当局出台中共官员“能上能下”新规和“断崖式降级”的新招,还为问责江派大员、包括江派常委张高丽、刘云山、张德江在任内可能被免职降职提供了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