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钱能使鬼推磨 大陆减刑假释藏腐败
2015-08-09
大陆最高法院披露,有的罪犯以权或者花钱“赎身”、逃避惩罚或者减轻惩罚,为杜绝这一问题,当局正在修改办理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相关司法解释,预计年内出台。

减刑假释失之于宽是老问题,当中暗藏腐败更是人尽皆知。比如,健力宝原董事长张海从进看守所开始就已作假,在监狱服刑期间的立功、重大立功表现均属虚假。有一个庞大的利益集团帮他运作,搞定了公安、检察、法院以及监狱等方方面面,张海才能视法律如无物。

据不完全统计,中国在押犯每年至少有二至三成获得减刑,而官员获减刑的比例更达到百分之七十,剩下的百分之三十,绝大部分是有钱人。也就是说,身陷囹圄的权贵要比其他囚犯更有机会“立功减刑”,他们实际服刑期限比宣判的刑期短得多。

减刑意在激励犯罪分子改过自新,但在实际执行中,由于程序的不完善、执行的不透明和监督的乏力,导致操作空间过大、变通余地过多,往往成为罪犯规避牢狱惩罚的可乘之机,成为罪犯觊觎的一道司法“软肋”。一些人更是以荒诞的形式获得减刑,比如曾与百多位女子有染的原湖北天门市委书记张二江,在狱中先后撰写出版四本著作,获重大立功奖励,两次减刑共计三年六个月。写作出书也可减刑,这在世界法治史上堪称天方夜谭。

贪官被查时一个个贪污腐败,被查后全变成了伟大的作家和发明家,监狱真是个好地方。正如有网友笑言,“曹雪芹十年一部书都没写完,贪官在狱里写了四部书?可见在狱里衣食无忧,多么清闲自得呀……”减刑与保外就医显然成为权贵们逍遥法外的通行证,如此“潜规则”使贪官坐牢如同度假,根本没有阻吓力。

司法正义不仅要在判决中体现,也应当在执行中体现。所以,当听到贪官们被捕入狱时,老百姓不要高兴得太早,人们不仅要关注贪官判了几年刑,更应当关注其实际会坐几年牢,关注在对他执行刑罚中可能出现的腐败问题。如果权贵被判无期徒刑,却只关三、五年便出狱,这样的判决有何意义?司法领域应该是阳光地带,不能在执法监督上留有丝毫空白。如果对贪官减刑缺少严格约束,贪官们轻松出狱,不仅使反腐败斗争和依法治国的公信力大大下降,而且消解了法律的威慑力。监狱的封闭性和特殊性决定了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要减少减刑背后的腐败,就要敢于让公众参与和让社会监督,尤其需要推行狱务公开,将一切暴露在阳光之下,接受国人的检验,让腐败无容身之地。


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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