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法案拟扩展投资移民 提EB-6、EB-7
2015-08-07
【看中国记者张晓报导】华盛顿特区的两位民主党众议员近日提出一项EB-5投资移民项目改革法案——《2015年职业移民新创企业启动法案》(EB-JOBS Act of 2015),与今年6月初两党联合提出的《投资移民EB-5改革法案》有很多相似之处。与此同时,该法案也寻求扩大EB-5计划,提出增设两个新的签证类别——EB-6和EB-7。

这一新提案是由加州众议员佐伊‧洛夫格伦(Zoe Lofgren)和伊州众议员路易斯‧古铁雷斯(Luis Gutierrez)联合提出的。提案勾勒了EB-5项目改革的一些要点,包括重新定义“目标就业区”的概念,以更好地鼓励对农村地区、高失业率地区、人口大幅下降地区以及有封闭军事基地的地区的投资。

这一主张与民主党参议员莱希(Patrick Leahy)与共和党参议员格拉斯利(Chuck Grassley)6月3日联合公布的《投资移民EB-5改革法案》(American Job Creation and Investment Promotion Reform Act of 2015)的内容十分接近,后者不但提出把投资移民签证金额由现行的50万和100万(美元,下同)分别提高到80 万和120万,也要求加强联邦政府的监督执法权,规范“目标就业区”的定义,以确保真正需要投资的偏远地区可从项目中受益。

此外,《新创企业启动法案》提议设立一类新的条件式绿卡,即EB-6。这类绿卡拟发放给为初创企业投资50万美元以上的申请人,“自创企业”也属此类——只要这些企业能为美国创造规定数量的就业,就属合格。

提案还提出为业绩斐然的条约投资者(即E-2签证持有者)发放EB-7投资移民绿卡,符合条件的条约投资者需持E-2签证满10年,且为美国创造至少5个就业机会满10年。
    来源: 看中国 责编: Li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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