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气象局近日出台气象预报管理规定,自5月1日起,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发布气象预报,违者或被处5万元的罚款。这一“只许州官放火”的规定引发舆论哗然,有人担心雾霾监测数据也将成为“禁忌”。
中国气象局公布的《气象预报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将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办法》规定气象预报将实行统一发布制度,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发布气象预报,非法发布气象预报的,将被处以5万元的罚款。
《办法》还提到,科研教学单位、学术团体和个人研究形成的气象预报意见和结论可以提供给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制作气象预报时参考,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公开发布。
气象局对于“气象预报”的定义是公众气象预报及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其中,灾害预警信息包括台风、暴雨、暴雪、寒潮、大风、沙尘暴、低温、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大雾、霾等。
长期从事雾霾监测的河南民间环保人士崔晟周三接受本台采访时表示,如果《办法》限制了对雾霾信息的发布,将是一次极大的倒退。崔晟:
“如果限制了雾霾(信息)的发布,肯定是一个极大的倒退。现在我们民间有一个雾霾发布的网络,将来是不是会对这方面打击?这样反而让人更加讨厌,对官方的数据不信任。民间我们自己监测、自己发布,这都很正常,也没引起老百姓的恐慌。对科学研究、对科学的表述都应该加大力度,不应该去制止,我觉得人们有理智选择什么样的信息,这个东西不能压、要引导。”
本台记者周三向中国气象局宣传部门求证是否雾霾监测数据发布也在新规限制之内,对方称自己并非专家,无法作答。
记者:“有关于马上要实施的气象预报管理办法,个人不能发布任何气象预报。我想问下这个预报里包不包含空气污染、比如雾霾的一些数据?”
对方:“您问我这个问题我回答不了,我只是负责媒体协调、安排,但我不是专家,我回答不了您的问题。”
北京《新京报》周二发表署名评论文章:不准个人发布气象预报的规定显然引发了争议,被视为“只许州官放火”。其实,这类规定在中国还有很多,如《防震减灾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社会散布地震预测意见。而不许公众参与某类活动首先要做的是,解释为何只许政府做而不许民间做,这样才更有说服力。
资深媒体人朱欣欣周三向本台表示,涉及公共利益的信息在官方眼中往往是必须垄断的信息,而这样的垄断只会导致官方的公信力进一步下跌,
“涉及到公共利益的这些信息,官方特别害怕,他老想垄断这种公共信息,不愿意民众参与这些信息的发布。我们看到凡是被官方垄断的消息的话,公众一般来说是不太相信的,希望通过其它渠道进行求证。肯定会引起人们的怀疑,他为什么要垄断?”
《办法》也引发外界不小的质疑。网民“claude98”嘲讽道:把天气预报当战略资源管了,思维还停留在二战时期吧?现在都21世纪了。网民“闫兴中XL”写道:关键的时候,气象要为政权服务,政权要什么样的天气,气象台就播报什么样的天气,让你民间乱发天气预报不是乱套了。网民“村之内”则感叹:如今的中国风雨飘摇,朝中相斗,官员招权纳贿。我等草民说说天气,谈谈雾霾都可能因言获罪。他日,百姓道路以目,噤若寒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