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越号船长被以蓄意杀人罪名处无期徒刑
2015-04-28
世越号船难船难才刚满一周年,韩国法院今天(28日)上午在光州召开了对船长李俊锡在事件中过失的抗诉审判。


去年在世越号船难发生时,要求对乘客广播留守在船舱内,自己却首先逃出的船长李俊锡,今天(28日)在法院的抗诉审中,遭判处无期徒刑。但因其他船员的量刑皆较上次审判减轻,船难遗族纷表失望与愤怒,表示将提上诉。

世越号船难船难才刚满一周年,韩国法院今天(28日)上午在光州召开了对船长李俊锡在事件中过失的抗诉审判。

先前一审宣判时,法官针对杀人罪争议认定为无罪,仅以犯下遗弃致死与赔偿罪为由判处李俊锡36年有期徒刑。

本次抗诉审判决指称,李俊锡在船难发生后的黄金救援时刻内,并未尽到船长之责,丢下了包括檀园高中学生在内的乘客。

法官表示:“船长和船员们在脱船前,还广播要求乘客留守待命。并可看出,李船长未做出要求离船的指示,没有采取任何要求脱船的措施,离开事发海域后,也未亲自公开身分。”以此为依据,认定李俊锡的行为构成蓄意杀人,改处无期徒刑。

尽管对李俊锡的量刑加重,本次抗诉审中,对世越号其他船务人员的处罚却有所减少。

一审中,机关长被认定,一样具杀害同僚乘务人员的嫌疑,一等航海员与二等航海员也被认定有杀害船上乘客嫌疑,但都在本次审理中改认定无罪。

包括机关长与一、二等航海员在一审中被判15到30年徒刑,抗诉审的量刑结果,调降为7到12年。一般船员刑期也有所减轻,从原本的5年改判1年6个月至3年不等。

法官对此响应称,李俊锡作为船长,权责重大,故从严量刑,而听从监督指挥的船务人员,在考虑近来所设定之遗弃犯罪之量刑基准,审视救援乘客时所采取的措施及乘船经过,决定区分量刑缓重,予以减刑。

但此结果引发罹难者、失踪者与生还者家属的不满。许多遗族与生还者亲人在听闻宣判结果后大表失望,痛哭失声。在法官离席时,有按耐不住地家属在庭上怒吼。

416家属协议会(此前称“家属对策委员会”)营运委员长全明善在判决后举行记者会,公开批判道:“认定杀人罪是理所当然之事,但刑期却较一审时减少了二到三分之一,审理庭的判决,是在阻挡安全秩序与人性尊严价值的前进。”

家属协议会表示不服判决结果,将持续上诉到大法院审理。但据了解,只有在对被告在前审遭判刑10年以上的情况,大法院才会再度开庭处理,亦即遭判刑10年以下的船务人员,判决就此定案。

韩国政府在朴槿惠总统出访中南美时的4月22日,正式宣布将打捞世越号船只,承诺最快在今年9月就能展开现场作业。但不少意见批评,当局的决策在在证明去年在事发后就有能力打捞船只,却持续拖延逾一年。

另外,负责真相调查作业的船难特别调查委员会(特委)委员长李锡泰,自27日开始于首尔光化门广场前展开静坐,要求返国的朴槿惠总统对船难后事处理阐明立场,并撤回干预船难调查独立性的《世越号特别法实行令》。
    责编: Li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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