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区伯”能否发展成“区伯联盟”(图)
2015-04-04

随着清明节假期的到来,以及区伯再次“被旅游”,最近几天网络上沸沸扬扬的区伯嫖娼事件,终于告一段落,渐趋平静。有关部门相信,此事很快就会被新的新闻热点所取代,人们马上会忘却。这正是回到广州之后的区伯,被便衣警察带去“旅游”,不让他与记者接触的原因。

区伯“嫖娼”事件发生之后,广东宣传主管部门连发多道禁令,要求“除警方通稿外不做其他任何形式报道”,并且警方通稿也必须“不放头版、不导读、不炒作,淡化处理”,因此,此次区伯作为广东的新闻人物,却在广东的媒体上几乎见不到报道。幸好,还有北京、上海和其他省市穷追不舍的媒体,特别是几家网站和新媒体的不停深挖、及时报道,让这起事件逐渐显露真容。

从长沙拘留所出来后,区伯本人、事件当事人之一冼耀均、参与饭局者湖南杨姓记者等人的陈述,相互印证,已基本勾勒了整个事件发生的经过。加上经记者调查,将区伯带到湖南的网友“春桑”(小王)、彭国栋、饭局买单者和“嫖资”出资人陈老板陈佳罗或者下落不明,或者无法联系和查无此人,更进一步证实了事件的预谋本质。正如我在上一篇专栏和人们事先所猜测的,现在基本上可以判定,这是一起赤裸裸的“报复性执法”,是广州警方和长沙警方合谋,利用公权力对区伯等人的构陷和栽赃,其行为非常卑鄙和令人不齿。

有网友已经指出,“如类似事件不被彻底杜绝,任由某些执法人员把社会治理搞成下三滥的手段,以此作为政治上邀功请赏或泄私报复的龌龊目的,无疑是对依法治国治理念的羞辱,不仅会拉低社会的道德底线,还会败坏执政党形象。”当然,社会的道德底线早已被中共官员拉到最低,而执政党在民众心目中的形象也早就十分不堪,无所谓败坏不败坏可言。警方的此次策划,只能拉深更多的仇恨。

经此一役,我在想的是,区伯成为官方的暗算对象,他是多么势单力孤。此前他监督公车私用,以一己之力,对抗一个体制、一个庞然大物,虽然他的行动赢得了无数市民和网友的支持,但毕竟一直都只是他一个人举着手机在到处拍摄,社会上这么多有正义感的人,几乎人手都有一部手机,为什么人们不和他一样,随着举起手机,也像他一样一起来拍摄、监督公车私用呢?如果有无数的人都来拍照监督公车私用,公权力还敢这么嚣张,还敢针对区伯来挖坑报复吗?即便他们真想挖坑,那得挖多少坑啊?因为到处都是他们的敌人,他们挖坑挖得过来吗?

我想起我曾访问过的“台湾公民监督国会联盟”(公督盟)这个NGO组织。公督盟的朋友们告诉我,台湾社会实现民主转型之后,立法委员的权力大得惊人,作为公民投票选举出来的民意代表,他们在赢得选票当选之后,在任期内有时可能为民众说话办事,但有时也可能忤逆民意,不为民办事,甚至私下干一些见不得人的事,或者有的工作不怎么尽心尽力。为了监督立法委员的工作,于是有心人在民间发起成立了这个公督盟,对立法委员进行监督和评鉴,定期评选不合格的立法委员,对表现优秀的立法委员进行排名。这个组织对立法委员的工作起到了很大的触动作用,很多过去不可一世的立法委员在公督盟的监督下都不得不变得小心翼翼。类似的,台湾还有“台湾人民监督法院协会”。这些成熟的公民组织,成为台湾社会监督和制衡公权力的一股强大力量,保障了社会的良性运转。在中国大陆,有没有可能把区伯这样的一群人组织起来,组建一个“公民监督公权力联盟”呢?

我知道这是一个幼稚的想法。因为最近一两年来,数不清的公民组织已经被清理、整肃了,多位公民组织的领头人被逮捕、判刑了,即便还有存在的,也都成了地下组织、非法组织。如果以松散的联盟形式,甚至不成立任何组织,以“非组织”型态,把区伯监督公车私用的行动复制开来呢?比如“广州区伯”出名之后,就曾有一个“惠州区伯”出现过。各个城市、各个地区、各个社区、各个小区,都出现一个“××区伯”,最后发展为“区伯联盟”,会如何?

官方如果抓捕、盯哨得过来,就让他们来抓吧!
    责编: Li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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