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以剪除的大陆影视业“潜规则”(图片来源:网络)
隶属于中宣部的影视界历来也是刘云山的地盘。王岐山在去年12月派驻了纪检组进入后,有分析称,此举有针对刘云山之嫌。
近日,中纪委委员、中纪委驻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纪检组组长李秋芳点出影视业等领域的“潜规则”,称将“深入调查”。网友评论说,别管什么领域,派人去深挖,必有贪腐。如无,挖的不够深。
据新华网报导,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的腐败时有曝出,其中包括安徽广播电视台原台长张苏洲以及牵涉5名中高层干部涉贪腐“共同”落马,其涉及的领域几乎包括了电视台所有能够涉猎金钱的项目。
在影视领域里,潜规则很多,其一体现在影视剧购销方面。
报导引述李秋芳的话说,影视剧制作行业供大于求,“购剧权”为少数人敲定,制片方为了片子能播出而不得不满足播出方的“各种要求”。
例如,一些国有制作单位和机构通过给编辑、演职人员虚报高额制作费和报酬的情况,令一些人暗地里牟利。再者,部分审查员更是借助权力之便,以帮助多部电视剧通过审核收受贿赂。还有一些官员则因在某些政府投资影片中挂职而收到制片方支付的“劳务费”。
潜规则之二:大型演出中公款买单,赚吆喝、挣大钱
为求政绩、装门面、打招牌,一些地方政府官员特别喜欢承办大型文艺演出活动,并借此露脸或炫耀。报导引述河北一家演出策划公司负责人的话说,“地方承办的演出活动里面‘自由度’很高,一些政府部门乐意买单。”
潜规则之三:“卫星节目落地”定价无规范。
对这一“潜规则”,中国的老百姓们了解还不太多。
卫星落地包括家装、通讯运营商覆盖及各地有线电视网络运营商覆盖等三种方式,后两种都要与“有线电视运营商进行议价,由运营商接收节目才能完成落地”。因为没有统一标准,此中贪腐的空间很大。落地费收取从几万元到几千万元不等,双方议价中搞回扣。一场交易中,公家出钱、私人领取。
潜规则之三:采购设备中,高价斗不过关系硬
采购设备的竞标中,供应商往往早被内定,而“公开招标”只是一种掩人耳目的方法,“订单最终给谁还是靠拍板者来定”,说是关系硬,实为钱左右。
因涉嫌受贿被逮捕的安徽广电局服务中心原主任宋晓峰就曾在工程进度及质量监管、工程款的审批拨付等方面收受他人巨额财物。
潜规则之四:播广告、收回扣
各家电视台都需要依赖广告创收。但一个广告的播出与否、哪个时段播、哪个台来播,这些都是无法可依、而是依“回扣”而定的。权力“等值”于人民币,这在带有垄断性质的广播影视领域界内是一个普遍的认知。重庆广播电视集团(总台)广播电视广告经营中心原副主任何勇就曾在广告经营这一项目里贪腐近千万元。
针对以上这些“潜规则”,李秋芳曾明确表示要逐个领域去抠,但也有评论认为,这一举措或许能抠出一些贪腐者,但却难以逆转局势,体制不从根本上改变,一切都是空谈!更为关键的是,影视业的乱象与刘云山的不作为和“胡作为”有很大关系。目前李秋芳的举动或许也是为王岐山收集刘云山贪腐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