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行深
东汉建武二年(西元26年),西河的鲜于冀就任清河太守,上任后修造官员办公场所,不料,没完工就过世了。继任太守赵高向上级呈报这工程的费用是二百万,而王官黄秉、功曹刘适却说鲜于冀总共花了四百万,帐目对不上。官府财政亏空部分按当时的法律,必须由家属承担,于是田宅家产被没收,妻子儿女被迫为奴婢还债。
某日,去世的鲜于冀居然现形,大白天,他的亡灵就带著阴间的随从进了太守府。和赵高、黄秉等人一笔笔对帐查工程费用,果真查出是黄秉、刘适虚报帐目,贪污了工程款,却把责任推到死者身上。鲜于冀的亡灵要来纸笔,写下奏章向朝廷申诉:品德高尚的人重视小节,而俗人才会见便宜就贪,再秘密的勾当在鬼神看来都暴露无遗。他们是眼界、心胸狭窄,道德低下、贪财忘义的小人,欺瞒世人以求显贵,这种卑鄙的贪污偷窃行为,实在是辱没了皇上的器重,也让人们笑话,不配担任这样的公职。对于黄秉、刘适无端污蔑,我现在即使作了鬼也要申辩。因此我把奏章通过千里驿呈交皇上,请赵高替我上奏。
写完奏章,就坐上车向西北方走了三十多里,然后忽然不见了。而黄秉等贪污犯则已经跪伏在地上死去。赵高把鲜于冀的奏章和此事的经过呈报给皇帝。
当时的皇帝光武帝刘秀得知后,下诏平反昭雪,鲜于冀的冤情恢复名誉,发还了被没收的庄园田宅,妻儿也得到释放,并委任鲜于冀的后人为替补官员,弥补所受的冤屈和痛苦,以此安抚鲜于冀的亡灵。
这个事惊动了皇帝,在古代欺君是死罪,而且后任清河太守赵高没有必要为给前任平反而编造灵异事件,可见鲜于冀亡灵现形对帐事件应属真实。
就是说人死应非灯灭,只是元神去了另外的空间而已。那么再想一想,鲜于冀死后能现形来阳间找人对帐,那么人死后去了阴间是不是也有生命会和你算帐。民间自古就流传有阎王、判官会审判死者,应属事实。因此,对照今日的贪官们,虽然一时发了财,但终究还是难逃悲惨的结局……
资料来源:《水经注‧淇水》、《太平广记‧鲜于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