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酬是近百年才有的新词,古代称作润笔。这个称呼来自于隋朝,《隋书•郑译传》有一则故事:郑译为皇上拟诏书,有人戏称他「笔干了」,郑答:「不得一钱,何以润笔?」自此以后把稿费、书画酬金称为「润笔」。
陈阿娇给千金
司马相如撰文
西汉武帝时,陈阿娇皇后被贬至长门宫(冷宫),终日以泪洗面,遂辗转想出一法,命心腹内监,携黄金千斤,请求大文士司马相如代做一篇赋,写出自己深居长门的闺怨。司马相如得悉原因,挥毫落墨,落笔千言。这赋叫作《长门赋》,诉说一深宫永巷女子愁闷悲思,写得委婉悽楚:「……悬明月以自照兮,徂清夜于洞房;忽寝寐而梦想兮,魄若君之在旁……」汉武帝读了受感动,陈皇后重新得宠。
《长门赋序》云:「孝武皇帝陈皇后时得幸,颇妒。别在长门宫,愁闷悲思。闻蜀郡成都司马相如天下工为文,奉黄金百斤为相如、文君取酒,因于解悲愁之辞。而相如为文以悟上,陈皇后复得亲幸。」那时还没有润笔这个规矩,陈皇后是以向卓文君买酒的方式送黄金,算是一种变相的支付稿酬吧!
可观的润笔
东汉蔡邕以文学、书法冠绝当时,尤擅长制作碑文题记,上门求索者甚众。依据顾炎武《日知录》考证「非利其润笔,不至为此」。
南宋学者洪迈在《容斋随笔》中说:「作文受谢,自晋、宋(这里是指南朝的刘宋政权)有之,至唐始盛。」也就是说,到了唐代,润笔就成了一笔约定俗成的收入了。那个时代,有不少文人曾拿过数目很可观的润笔,令人羨慕不已。
名列初唐四杰之首的王勃,很善于写文章,不但写得快,而且文辞华丽。请他代笔写文章的人很多,因此,他家里「金帛盈积」(《唐才子传》记载)。
曾任北海太守的唐代书法家李邕,他不但书法写得好,文章也一流,朝廷中的达官贵人和各地寺庙,纷纷拿着金钱请他写文章,一生写过八百篇,「受纳馈遗,亦至巨万」。但他却好尚义气,爱惜英才,常用这些家资来拯救孤苦,周济他人。
杜甫有诗描写李邕家的豪华奢侈:「干谒满其门,碑版照四裔。丰屋珊瑚钩,麒麟织成罽。紫骝随剑几,义取无虚岁。」《新唐书》本传上说,当时大家公认,自古以来,因为写文章获得钱财之多,没有人可以比得上李邕。
韩文碑赞韩弘
得惊人润笔
唐代宪宗年间,李愬曾出兵奇袭,雪夜克蔡州,活捉了地方「军阀」吴元济,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淮西战役。但淮西报捷后,韩愈为《平淮西碑》撰写碑文,把功劳记在另一位大将韩弘身上,对李愬则一笔带过。韩弘喜出望外,拿出五百匹绢赠韩愈。而淮西将士对此极为愤怒,故李愬部将石孝忠冒死推倒了韩文碑。虽然韩愈写的碑文表彰的对象有争议,但此文确实写得精彩备至,古意盎然,桐城派大家张裕钊赞为:「此文自秦后,殆无能为之者。」此碑文如行云流水,如大江出峡,汪洋恣意,一挥而就。文章之华美,可谓「下笔烟飞云动,落纸鸾回凤惊」。
按《中国物价史》第109页所记唐朝开元盛世时物价,绢一匹值两百文,米一斗值十三文,韩弘寄给韩愈的五百匹绢,大致相当于7,690斗米。又按左光明《中国度量衡考》第259页所记唐朝量器,当时一斗米约有13斤。现在买13斤普通大米,大概需要26元,买7,690斗则需要199,940元。也就是说,韩愈一篇文章就拿了近20万元稿费。
韩愈的这篇碑文,全篇只有1,505个字,换言之,每个字至少132元。韩愈还写了《王用碑》,王用的儿子馈赠韩愈一匹带鞍的宝马和一条白玉带,均价值不菲。据说在韩愈死后,刘禹锡给他写祭文,曾赞之:「公鼎侯碑,志隧表阡,一字之价,辇金如山。」
裴度给润笔
皇甫湜嫌少
据洪迈《容斋续笔》第六卷记载,跟韩愈同时代的另一位著名写手皇甫湜给裴度写过一篇碑文《福先寺碑》,裴度赠送给他车马缯彩已经很多,但是皇甫湜仍然不满意,说:「碑文三千字,每个字须三匹绢,你给得也太少了!」裴度于是笑着送给他九千匹绢。皇甫湜是元和元年(806年)进士,历陆浑县尉、工部郎中、东都判官等职。他是韩愈的学生,与韩处于师友之间,皇甫湜发展了韩文奇崛的一面。今传《皇甫持正文集》六卷,文三十多篇。
白居易捐润笔
古人以墓志铭获利
唐朝后期著名诗人元稹死了,白居易给元稹写了一篇墓志铭。元稹的儿子为给白居易的这篇墓志铭发像样的润笔,不惜拿出银制的马鞍、玉做的腰带以及丫环、马车和绫罗绸缎等等好东西,折合铜钱六、七十万。笔者考证,白居易在他的〈修香山寺记〉中,曾详实记载了他反复谢绝老友元稹作墓志的报酬,不成后遂将其捐献用于修葺香山寺之事;元家给他的「舆马、绫帛,及银鞍、玉带之物,价当六、七十万」,他全部捐给了香山寺,并称「凡此利益功德,应归微之(元稹的字)」。
赵翼在《陔余丛考》中记载:杜牧撰《韦丹江西遗爱碑》,得彩绢三百匹。利之所在,人争趋之,比如《蔡伯喈集》中竟然出现了为十五岁的幼童撰写的碑文,比如赵令畴《侯鲭录》中竟然有一位叫做马逢的人天天盼望别人死后,好撰写墓志铭以获得金钱。
古籍记载润笔之例
成书于高宗绍兴十五年的《宋朝事实类苑》,共七十八卷,记录了北宋太祖至神宗百年间的史实。记载宋太宗为了奖励宫廷文人,设笔专款「润笔钱」,并「降诏刻石于舍人院」。宋代官俸较薄,皇家有此之设,也算是对文人的人文关怀了。
赵翼在《陔余丛考》中还记载:宋代王寓在宣和七年(1125年)八月二十一日,一晚上写了四道制文,宋徽宗给了他特优的酬劳,赏赐了不少堪称无价之宝的御用之物。
北宋僧人文莹撰写的笔记《湘山野录》卷上记载:翰林学士孙抃撰写《进李太后赦文》,宋仁宗读后「感泣弥月。明赐之外,悉以东宫旧玩密赍之」。皇帝要秘书写公文尚有恩赐,则臣下例有馈赠更不待言。如北宋名臣寇准拜相时,杨亿(字大年)撰写制书,其中称寇准「能断大事,不拘小节」,寇准认为「正得我胸中事」,于是给作者「例外赠百金。」
明代中后期 润笔渐普遍
明代的润笔,初期为个别现象,至中后期逐渐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对明朝中期以后的文化作品商品化,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翻开明代中期以后官员的文集,像严嵩、海瑞、张居正、汪道昆、王世贞等,不管是倾朝权贵,还是清正官绅,都充斥了应酬性文章,其中相当一部分是收了费的。
例如:海瑞闲居在家,有薄田四十余亩,却也为人作文,接受馈赠。如接受琼州府官员、书生以及乡绅请托,作〈赠史方斋升浙藩大参序〉、〈赠总督府洋山陵公罗旁序〉、〈赠大尹吴秋塘德政序〉等歌功颂德之文数十篇,作〈寿顾母何氏八十三序〉、〈贺屈元礼生子序〉等颂寿贺生之文数篇,以及〈内江龚氏谱序》和〈汴水寻源卷序》等,都是有酬谢的。
明代的润笔之风更盛。清初,病危的钱谦益,利用黄宗羲的文笔与自己的名气,三篇文章所得的润笔竟达三千两白银,这三篇文章是墓志铭、诗序和庄子注序。
清代的郑板桥晚年所写就的妙文〈板桥润格〉,更是对自己作品的润笔明码标价。他自订润笔费标准、拒收礼物,且作诗说:「画竹多于买竹钱,纸高六尺纸三千,任渠话旧任交接,只当秋风过耳边。」其六亲不认,只认现银的姿态确实是惊世骇俗的。据考证,郑板桥写下〈板桥润格〉的乾隆中叶,每两银子约合五百文,每斗米价值六十文。也就是,郑氏每作一大幅,可买米五十斗,亦即一千斤米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