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没有输赢
2015-09-20
文/吕秋远 律师

现代的离婚原因,许多案件超乎旁人所能想像,比方可能是因为10年前的一件事情,10年后却突然爆发了,但这既不能当作一般案件思考,有一定明确的因果关系,也不能作为法律上的离婚原因。婚姻关系可能长达5年、8年、10年,要深入当事人的心理脉络去理解,所以我自己会有个说法,我会想办法让我理解、同理对方的想法,再依据当事人想要的结果,提供建议。所以我也开玩笑的讲,一件民事案件,可能只有3种打法,但一件家事案件,则可能有300种打法。

民事、刑事案件会有对错,可是很多时候家事案件,也许某一方有错,但他的错误可能是另一方“宠坏”的。更特别的是,民事、刑事案件不能用“感情”解决,但家事案件,“感情”可以解决一切,如果你爱对方,就会愿意为对方做出一些牺牲或让步;这在民事、刑事案件中是看不到的。

许多人经历婚姻、家庭的风暴,甚至关系破裂,身上背着情感的创伤,觉得受创的原因是觉得自己被否定了。但是婚姻没有输赢,只在乎两个人能否继续走下去。能不能各有代表的意义及后果;比如我先生告我,我赢了,不用离,这是胜还是负?这当中没有胜负可言,而是情感的增长或折磨。

所以,离婚时的情理法平衡,其实就是取得当事人可以甘愿的平衡点而已。

婚姻中没有必经的“关卡”,从两个人初恋、结婚到老死,之中永远存在各种挑战,可能是外遇、是孩子,但结果完全存乎于两人的一心一念间。

举例来说,男人外遇,这个男人就必须要过自己的一关:究竟你外遇的那一刹那,你为什么要做这件事情?你的需求是性?是爱?甚至,你跟这个新对象在一起以后,会不会未来又爱上别人?然后从20岁到60岁,永远都在换新的恋人?能力好,你可以一直都换条件差不多的;能力不好,可能对象就是越换越差、名声越换越臭。──如果这些你心里面想清楚了,你就不见得会做了。

要外遇时,你脑袋中到底想要什么?真的是因为爱那个女人吗?真的是老婆变了吗?要想清楚,否则下一个对象也是一样的轮回。见到新对象,马上就说:“她真棒!就是我要的!”接着吃了又拉肚子,拉肚子想赶快分手解决,分手后又看到喜欢的,赶快吃了又拉肚子……,那么一辈子就是一直在虚脱。

多去思考对方的立场,希望大家能多理解身旁、社会上所有事情的始末,培养自己思考的习惯,而非无条件的接收别人所说的话。

社会发生的事中永远不会只有一面,要思考许多人性的不得已,这样当你面对人生挫折的时候,会比较容易释怀及快乐。
    来源: 看中国 责编: Li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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