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领馆回应境外退休金问题(图)
2015-09-02
        中国驻外使领馆自2015年7月1日起启用了新版《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下简称《审核表》),替代此前使用的《出境定居离退休、退职人员健在确认表》(下简称《确认表》)。这一消息似乎给很多当年离职的老人带来了希望,但实际上,根据使领馆方面的澄清,两者并非是一回事。


纽约不少华裔耆老不久前提出有关领取中国国内退休金的问题。

  从去年开始,纽约不少华裔耆老纷纷提出有关领取中国国内退休金的问题,原因是这些人虽然旅居海外多年,但他们当中的多数人都在国内度过了自己的中青年时代,在各地的科研、教育、政府机关等工作多年,当初出国时都被算作自动离职处理,因此如今已经无法从国内单位领取任何退休金。

  据中国驻纽约总领馆工作人员介绍,此次有关部门发布的新版《审核表》是为了向广大出国定居的离退休人员办理健在证明提供便利,这一新的表格主要用于替代此前使用的《确认表》。在申请材料上,不再要求提交离退休证明。除此之外,其他办理要求不变。2015年6月26日,中国驻纽约总领馆在网站上公布了上述做法。

  但工作人员也提醒在海外定居的耆老,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审核表》仅是当事人健在状况的证明,当事人是否具备领取国内养老金资格由国内养老金发放部门审核决定,而不由驻外使领馆发放。“相信这些说明会让大家对领取国内离退休金办理健在证明的相关情况有更进一步了解,我们也将继续努力,为领区内有需求的申请人办理健在证明提供便利。”

  事实上,对于众多寻求领取国内原单位退休金的耆老来说,如果当初出国时还没有到离退休年龄,没有办理离退休手续,现在想领取离退休金非常有难度。有极少数人因为出国时间较短,当初出国时原单位的档案关系也都保留完好,在这种情况下的确有人获准保留当初的福利待遇,等到退休时也可以顺利办理退休手续。不少亲身经历者表示,能否领取退休金和出国与否没有直接关系,重要的是当初离开时有没有和原单位完全脱离关系,或者已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如果已经办理了手续,出国以后还是可以继续领取福利待遇,只是需要定期到当地的使领馆填写健在证明或新版《审核表》。

  而对于那些当初以“离职”方式离开原单位的人,不管是出国还是进入私企外企,都很难再获得基于之前工龄的福利待遇,尤其在中国推行完善的退休公积金制度之前,职工的福利待遇往往都是全部有赖于原单位或所在街道的财务支出,这令退休前离职的人员在申领福利待遇方面无疑面临重重困难。

  正如许多侨社的耆老表示,他们年轻时在国内工作了二、三十年,后来以自费留学、公派出国访问、探亲等名义出国,与所在单位办理短期“停薪留职”合约,后来他们留在国外,单位便以“自动离职”名义处理,以前的工龄被一笔勾销,使得他们如今年老了却无法领取国内退休金。早年出国,按规定必须注销户口才能拿到护照,因此这批人在国内没有户口,没有银行户头,也成了领取退休金的障碍。这批人基本上都是在1993年之前,即中国实行社保体制改革之前出国的,以前退休金由单位负责,改革之后退休金由街道负责,而这些人由于身在海外无法及时回国办理手续,按新政策建立个人社保账户,也使问题变得更加复杂。随着时间推移,有些人原来的单位关闭,自己的档案不知去向,连证明自己在国内工作过都有困难。
    来源: 侨报 责编: Li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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