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著武汉肺炎疫情的蔓延,美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CDC制定隔离检疫法规 。内容如下:
隔离和检疫
隔离和检疫防止接触患有或可能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人,以帮助与保护公众。
隔离是将患有传染性疾病的病人与未患病的人分开。
检疫是分开并限制接触过传染病人的流动,以查看他们是否生病。
除充当医疗职能外,隔离和检疫还属于“警察权力”职能,权利源于国家,可对受影响的个人采取行动,以造福社会。
联邦法令
联邦政府根据美国宪法的商务条款获得隔离和检疫的权力。
已授权联邦隔离和检疫处理以下传染病
霍乱、白喉、传染性结核病、瘟疫、天花、黄热病、病毒性出血热、严重急性呼吸道综合症、可能导致大流行的流感。
联邦隔离和检疫由总统行政命令授权。总统可以根据行政命令修改此清单。
每天执行这些功能的权限已下放给CDC。
CDC的角色
疾病与预防控制中心有权拘留、进行医学检查和释放到达美国,并涉嫌携带这些传染病在州之间旅行的人员。
作为联邦政府的一部分,CDC会例行监视到达美国陆地过境点的人员,和到达美国入境口岸的乘客和乘务人员的传染病征兆或症状。
当机长或船长向乘客或船员发出有病患的警报时,CDC会视需要拘留乘客和船员,以调查船上疾病的原因是否为传染病。
州、地方和部落法
州具有警察权力职能,以保护本州人员的健康、安全和福祉。为了控制疾病在其境内的传播,各州有法律来强制使用隔离和检疫。
这些法律因州而异,可能是具体的也可能是广泛的。在某些州,地方卫生部门执行州法律。在大多数州,违反隔离令属于轻度犯罪。
部落也拥有警察权力,可以采取行动促进自己部落成员的健康、安全和福祉。如果部落有隔离和检疫法,部落卫生当局可在部落土地内执行自己的隔离和检疫法律。
执法
如果怀疑或确定了检疫性疾病,CDC可发出联邦隔离或检疫令。
联邦、州、地方和部落各级的公共卫生部门有时可能会寻求警察或其他执法人员的帮助来执行公共卫生命令。
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以及美国海岸警卫队官员被授权协助执行联邦检疫命令。
违反联邦检疫令可处以罚款和监禁。
如果符合医学监督和监视的规定,联邦法律允许有条件的撤消对隔离人员的隔离。
联邦检疫很少使用
上一次大规模隔离和检疫是在1918-1919年的流感大流行(“西班牙流感”)期间实施的。在最近的历史中,只有少数公共卫生事件促使联邦政府实行隔离或检疫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