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护母杀人青年于欢被判无期徒刑,引起舆论沸腾,逾百万网民怒斥法官判决冷血,更批警方不作为。26日,陆媒曝光受辱母亲的陈情书称,死者曾在她母子面前露下体欲实施强奸,还按她的头逼吃屎,儿子亲眼目睹母亲受辱,激愤自卫杀人。
3月26日,陆媒记者到案发现场——山东源大工贸有限公司走访,于欢姑妈于秀荣提供了一份《关于山东源大工贸有限公司杀人事件情况说明》的列印材料。
这份说明中,苏银霞详细描述当日情况,她说自己是山东源大工贸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苏银霞,于欢的母亲,2014年7月,公司以月息10厘向人举债100多万元人民币,她还了180多万元,又把房子抵押给了对方,但对方仍说还欠17万元,多次到公司暴力追债。
苏银霞的家人试过报警及打市长热线求助都无果,去年4月14日,杜志浩等11名追债人又到苏银霞的公司办公楼,禁锢苏银霞及其子于欢。
期间追债人在于欢母子俩面前用手机播放色情影片,粗言辱骂,故意将烟灰弹在苏银霞胸口,还脱下于欢的鞋子,塞进苏银霞的嘴里,于欢反抗不果,反遭抽耳光教训。其后,杜志浩竟脱下裤子,玩弄下体欲强奸苏银霞。
于欢也遭受长时间的凌辱折磨,几个人对他大肆打骂,揪他头发,扇他耳光等。公司的工人上前劝阻被轰了出去。工人报警后,数名警员到场3至4分钟,留下〝讨债可以,不能动手〞这句话就离开了。
面对无法摆脱的困局,被禁锢了6个多小时的于欢选择了持刀反抗,导致催债人之一杜志浩因失血性休克死亡,另两名被刺者受伤。
这份说明表示:〝此次事件造成如此不良后果,我们深感悲伤,我们误入高利贷陷阱,害了自己,也伤了别人。我的儿子是因为在遭受长时间的凌辱折磨,又亲眼目睹母亲受辱受难的情况下激情自卫,造成了恶果〞。
苏银霞认为,〝本案的发生是由于对方的挑衅和侮辱行为而造成,我儿子是出于自卫而为〞。
2月17日,该案在山东聊城市中院作一审判决,法院指被告人23岁的于欢故意伤害罪成,判处无期徒刑及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要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
但检方未提及该案中其母受辱、警员不理等情节,此外,苏银霞和于欢都曾向警方细说被追债人禁锢和凌辱的过程,而且过程中应有录影,但相关证据〝被消失〞,法院判决书也没提。
3月23日,《南方周末》刊登〝刺死辱母者〞,使这一案件在中国社交媒体上〝刷屏〞引爆多达一亿人次在网路留言讨论,许多人怒骂法官判决冷血,更批警方不作为,对命案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
面对排山倒海的民愤,3月26日,最高检及山东警方宣布介入,调查被告是否属正当防卫,以及警察有否渎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