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前江苏无锡副市长嵇克俭受贿、滥用职权案宣判,其受贿351万余元(人民币,下同)、滥用职权给国家造成415万余元的损失,被判有期徒刑10年半。这是对嵇克俭犯罪的减轻处罚,因为其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受贿事实及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滥用职权事实并检举他人犯罪等。
江苏高院官方微信消息,1月13日,泰州市中级法院公开宣判无锡市前副市长嵇克俭受贿、滥用职权案,对嵇克俭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嵇克俭被控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财物共计351万余元;滥用职权造成国家财产损失415万余元。
法院称,嵇克俭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受贿事实及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滥用职权事实、积极检举他人犯罪、认罪悔罪、退赃等,因此法院对其受贿犯罪从轻处罚,对滥用职权犯罪减轻处罚。
去年5月30日,嵇克俭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罪一案由泰州市检察院向泰州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检方起诉书指控:嵇克俭在担任无锡新区管委会主任期间,明知发放各类专项奖励须严格控制发放范围,履行向上级报批手续,仍违反规定,擅自签批新区有关部门申请,同意在薪酬体系之外发放专项奖励,造成国家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