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拆何太急
2016-11-29

编者按:继上期登出(农民贾敬龙死了)后,这二天再次连续出现流血事件,而且愈来愈惨烈。现有的土地制度引发了无数强制拆迁居民房屋,现有的司法制度没有保护社会的弱势民众。农村传统的乡绅阶层的灭失,已动摇了千百年来的中国社会根基。作者戴天明律师于此文探讨中国司法制度的不公。

农民贾敬龙于2016年11月15日在河北省石家庄市被执行死刑。数日前,原石家庄市市委书记、在职河南省政法委书记张某被中纪委双规。而好事者们也渐次明白北高营村原来如此的大,一个「拉美风情城」项目即占地4,600亩,报建640万平方米,往少了算也值400亿。

是巧合呢?还真是巧合呢!2016年11月16日,陕西省延长市巧家县七里村镇曹渠村村长被村民黑某持刀杀于家中,连带家人、亲属死3人、伤6人;11月20日,广西博白县双凤镇镇北村村民陈某手刃该村村长,伤3人;11月21日,湖南耒阳市大和行乡陡岭村村民又杀3人。更绝的是,这期间报导的云南昭通市巧家县,一妈妈在社区拆迁办签署拆迁协议时,引爆身上炸药,连同怀中孩子,4人死亡……

看着惊心,写更不忍。可认得几个字,总得记下来,否则这些个已逝或将死之人,连同他们的悲哀和冤屈注定将如空气般消失,转瞬淹没于盛世或口水。就如农民贾敬龙,那也是我们的同胞,即便依法当死,也应死得明明白白,死得有「人」所应有的尊严;即便何建华书记,真如网上谣言所称十恶不赦,亦应由有责部门还其公道与真相。这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言的: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然而似乎都没有!电视依然手撕一切犯我大汉者,报纸依旧问问答答,街市一样熙熙往来,甚至连自己也只剩一声叹息,二行浊泪,想把一支注定早晚惹事的秃笔扔了作罢。

仍然是巧合呢?还真是巧合呢!有人翻出了人大校友、北师大学者卢建平接受记者采访的旧闻,讲了些他在最高法院死刑覆核庭的工作和心路历程。尤其是他讲述的该庭一名主办法官,竟然二次与庭长、庭务会议意见不合,依旧坚持犯罪嫌疑人依法不应核准死刑的意见,准备第三次再议。这似乎让我看到漫长而黝黑的隧道中闪烁著的点点萤光,总有一些人知道生命的重量与温度,总有一些人为看似虚无的「公平、公正」苦苦坚守。

我常常为自己的所谓「精明」羞愧,因为已有十多年未再办刑案,无力、不忍、悲愤,乃至术业有专攻……,理由可有N个。但事实终归是事实,只是近些日子,曾办过的二起死刑案件却不时浮现,几至夜不能寐。一个是九十年代初的一起五名保安绑架抢劫自己公司老板的案件,二人持枪,一人持刀,结果是钱未抢到,人被生擒,被判了三个死刑和二个无期。其中,我给年仅20岁的那个持刀保安辩护,至今仍记得当宣判他死刑时,他绝望惊恐的脸,让我背上阵阵发冷。那时省高院覆核即执行,据说5天后就枪毙了。

第二起是上诉到省高院的二审死刑案件,被告人被诉强奸未遂杀人,杀人凶器菜刀上有二、三个缺口,然而法医鉴定报告却说死者颈上致命伤切口整齐。我对被告人家属说,去北京最高法院申诉或许还有希望,可被告人家属在冷冷的冬风中满怀歉意的看着我,因为他们连500元的辩护律师费都交不起……,于是时间就在彼此的愧疚中流失,最终等来一声枪响。

农民贾敬龙已经死了,前述那几位手刃村长的农民的命运,目前甚么材料都没有,不敢妄言。只是中国大陆已是世界第二的经济大国,走在「崛起」与「复兴」的伟大中国梦路上,一切都无须太过急躁,杀人不须急,拆迁更不必急急如律令!相反,无数的历史经验告诉我们,欲速则不达,而心急火燎之后,往往牵涉巨大的利益与矛盾!既然死刑覆核权已在最高法院之手,应当有能力、有信心把它办得各方心服口服,这才是以杀止杀的本意,也算各种自信在中国司法的体现吧!

走在初雪的北京街头,多年不见的老友已悄然白头。数年前,我曾忧心重重的问他:「中国会向何处去?」他用鲁迅似的眼神望着我,淡然的答道:「中国崩溃论,又不是第一次听到。」这次,他依旧淡然的说:「话一定要说,功不必在我。你若有光亮,定会照明寸方。」

是的,农民贾敬龙在我眼里既非「英雄」,也非「侠客」,但他该死与不该死,已引发无数人深思,早已远远超越了一个人的生死。正如我的校友雨田君的不幸离世,再次引发公众对公权力,尤其是过度滥用警察权力的质问与警惕,促进了公民权利意识的觉醒,这在中国历史长河中都必定留下印记!
(篇幅限制,原文略有删节。)
    来源: 看中国 责编: Ki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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