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永康区维冠大楼今年2月在地震中倒塌,导致115人死亡,酿成台湾历史上伤亡最多的单一建筑倒塌案。11月25日,维冠建设负责人林明辉等5人判刑5年,并科罚金9万新台币。对此,遇难者家属表示量刑太轻。
11月25日(星期五)下午,台湾台南地方法院宣判,维冠大楼的建设负责人林明辉依照《刑法》业务过失致死罪成立,被判处5年徒刑。维冠大楼的建筑师张魁宝、郑进贵和维冠公司设计部经理洪仙汗、大合钻探技术顾问公司结构技师郑东旭同样犯下相同罪行,被判刑5年。5人另外被处以罚金9万新台币(折约2830美元)。
宣判结束后,尽管受灾户和遇难者家属认为量刑太轻,但根据《刑法》,这一处罚已经是相应罪行的最高刑罚。此外,量刑前,只有林明辉承认涉嫌监督不周,另外四人完全不认罪。
今年2月6日上午3时57分,位于台南永康区永大路二段与国光五街交叉口的住商混合社区大楼维冠大楼,受高雄美浓里氏6.6级(台湾表述为:芮氏规模6.6)地震的影响坍塌。
经过数日的搜寻,救援人员在2月18日确定,维冠大楼坍塌共造成115人死亡,96人受伤,289人无家可归。这一事故成为台湾历史上因单一建筑物倒塌而造成伤亡最惨重的灾难事件。
事故发生后,当局调查大楼坍塌原因,认为与其建造过程偷工减料、非法借牌给他人、一楼墙壁被打掉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