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家专宰外国人的“黑酒吧”日前被警方取缔。据大陆媒体报导,该“黑酒吧”的犯罪分子招揽外地不良女子提供色情按摩服务,用低劣的洋酒、啤酒及矿泉水作“天价”兜售。当客人表示收费不合理时,就采取语言威胁甚至的暴力恐吓客人强行买单。近日,上海静安法院对该酒店多位经营人进行了一审判决。
报导援引检方指控,干某、刁某、金某等10人于2016年2月起,在上海市武定路某号开设专门“吊模斩客”的黑酒吧。期间,他们分工详细,“各司其职”:有的负责酒吧管理及招揽客人,有人为客人安排女性陪酒、按摩及记账等;也有人专门负责强行“买单”,采用言语威胁、人身控制等方式强行向客人索要钱财;此外还派人负责在酒吧门口望风及跟踪客人防止报警。
法院查明,干某等人采用上述方法,指使“黄牛”负责有偿拉客,回扣为客人消费的10%,先后强行向4个国家共8名外籍人员索要人民币44,180元。经被害人举报,警方在今年3月端掉了这个犯罪团伙。
据该犯罪团伙相关人员供述,他们中的个别人员就是2年前上海高阳路某“吊模斩客”黑酒吧的从业者,酒吧被查后,又来到武定路“死灰复燃”重操旧业。
他们利用外籍人员语言不通,又在酒吧内从事违法色情服务,以及对中国法律不甚了解,天生有顾虑的心理,屡屡开出荒唐“天价”。
法院认为,但干某、刁某、金某等人的行为已构成了敲诈勒索罪,其中个别人员属于累犯,于是 以敲诈勒索罪一审对干某等10人判处有期徒刑3年1个月至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的不等判决,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元至2,000元不等。其中,干某在家属的帮助下向法院退缴了全部赃款可酌情从轻处罚。
不过有网友认为,法院的量刑有过轻之嫌,处罚的金额也过低;有人担心法院这种轻拿轻放的做法,会让犯罪团伙再次“死灰复燃”。
公开资料介绍,“吊模斩客”是指以非法牟利为目的,在公共场所引诱、招揽被害人到娱乐场所,伺机采取诈骗、敲诈、强迫交易等非法手段,迫使被害人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进行消费的违法行为。
大纪元记者检索相关报导发现,在中国“吊模斩客”现象不仅充斥于酒吧、歌舞厅等的娱乐行业,同样是美容、旅游、医疗等行业的痼疾。
据《东方网》2009年12月报导,在一次对美容行业拉客宰客行为集中专项整治中,上海市查处了700多家“吊模斩客”的美容企业。据调查,这些拉客“导购”与店方大多没有雇佣关系,店方根据“导购”带来顾客的消费金额,给予其40%-60%不等的提成,而“导购”则根据各店给予提成的多少决定将消费者带到哪一家。
报导称,由于这些导购流动性很强,跟店方没有雇佣关系,因此给消费者维权和监管部门查处带来了困难。
不过,网络评论认为,没有相关部门的包庇甚至纵容,这些“黑店”不会在顾客不断投诉下还能这么嚣张,甚至形成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