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韩国警方对中国朝鲜族南某(女,60岁)进行不起诉立案,南某涉嫌在韩国非法从事律师活动敛财。据受害中国人披露,驻韩中领馆一名领事将南某这名假律师介绍给了他。
中国籍男子王某(31岁)一家因被南某欺骗,遭受巨大的精神冲击和财产损失。王某因此精神失常,家庭经济直接和间接损失10亿余韩币(相当于人民币5亿多元)。今年4月,王某将南某告上韩国法庭。
中国老板遭“偷梁换柱”
王某的遭遇最初起因于王某的公司社长职务被“掉包”。
据王某的母亲锺女士透露,王某于2009年7月在韩国设立农产品进口公司“齐琳贸易”,聘请朝鲜族权某女士担任会计。2010年4月王某因其在中国的供应商——权某的哥哥犯法被捕,回中国一年多处理相关事务。期间,他将公司业务托付给权某。
2011年9月,回到韩国的王某发现,自己公司的社长已经换成了权某的韩国丈夫,公司账簿上的几亿韩元资金也不翼而飞。后来才知道,原来权某在他不在韩国期间偷偷地利用其委任状委任她的丈夫担任公司的社长。权某在事情败露之后,多次威胁王某“要弄死你”。
中领馆领事介绍了中国“律师”
不熟练韩国语,又不了解韩国的王某陷入困境,于是和母亲一起去驻韩中领馆请求帮助。接待他们的领事柳某将在一所大型律师事务所工作的中国朝鲜族南某作为律师介绍给他们。他们与南某签订协约,将诉讼权某的案件交给她处理。期间南某曾告诉他们,自己还是中使馆的法律顾问。
经南某诉讼,案件在中级法院败诉。最后打到高级法院、大法院也均告败诉。
王某及其母亲在案件完全败诉后,回忆起当初南某在诉讼过程中的蹊跷表现,如准备诉讼手续时涉嫌造假,隐瞒裁判日程,未及时提供律师费收据等,怀疑其为假律师,将其告发到首尔松坡员警蜀。
首尔松坡员警蜀近日针对南某进行了不起诉立案。
经调查发现,南某不具备律师资格却自称律师,在韩国多个大型律师事务所工作,负责各种案件,从中进行非法中介活动,将所获律师费与韩国律师一起分赃。期间,多个大型律师事务所都没有确认南某是否具备从事律师的资格就雇佣了他。
松坡员警蜀方面透露,南某在中国和韩国都没有进行律师活动的资格。中国律师即使持有中国律师资格证,也要在韩国律师协会中进行外国咨询师登录后,才可以在韩国从事律师活动。目前在韩国活动的中国国籍律师中尚无人进行过这种登录。
韩国警方:中领馆不配合调查
首尔松坡员警蜀针也对为王某介绍假律师的中领馆领事柳某进行调查,但是柳某和中领馆均不配合调查。
据松坡员警蜀有关员警透露,柳某最初接到松坡员警蜀方面“是否把南某作为律师介绍给王某”的电话质疑时采取回避态度,没有回答,只是要求通过韩国员警厅发送公文确认。后来再打电话,该领事一直不接电话。
当向中领馆打电话询问该领事下落时,中领馆方面则拒绝称,不给予确认。有关员警推测,“刘可能已经回中国了。”
松坡员警蜀方面向中领馆打电话要求协助调查时,中领馆方面则要求通过韩国员警厅发送公文。
有关员警表示,“可是至今已经发送了3个公文,几个月过去了,中领馆仍然没有给予任何回复。”该员警强调,作为外国公馆,“中使馆是负有管理和监督中国律师的义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