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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才子入狱再曝中共新闻界乱象猖獗
二十一世纪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及原总裁沈颢等人因涉嫌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系列案件被 判决入狱,再曝中国新闻界乱象猖獗。在中共新闻界,不仅有偿不闻敲诈企业钱财,还有有偿新闻敲诈企业钱财等乱象,这种发生在传媒领域的腐败比在其他领域的后果更加严重,因为它让人们感觉什么都不能信任。
12 月24日,广东二十一世纪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及原总裁沈颢等人涉嫌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系列案件被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的法庭作出一审判决:以强迫交易罪对被告单位二十一世纪传媒公司判处罚金人民币948.5万元,追缴违法所得948.5万元;对系列案件的其余被告单位分别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至 5443万元,追缴违法所得3万元至5443万元;以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等数罪并罚,判处二十一世纪传媒公司原总裁沈颢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 6万元;对系列案件的其余被告人分别处一年六个月至十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沈颢曾经被视为中共新闻界的才子,曾经被有些中共媒体人奉为心目中的偶像之一。2014年9月案发前,二十一世纪传媒公司以其在中国财经新闻领域的巨大影响力,在业界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为了钱,沈颢通过制定高额考核指标,要求下属媒体利用负面报道和“有偿不闻”的方式逼迫企业“合作”,收取“广告费”。其中,明确要求跟IPO企业 (注:Initial Public Offerings,简称IPO即首次公开募股 :是指一家企业或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将它的股份向公众出售(首次公开发行,指股份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招股的发行方式)。)合作的数量要达到当年IPO企业总数的 70%以上。沈颢自己承认,“如果按照合法的经营方式,是不可能达到这么高的。我定下如此高的比例,其实是鼓励、逼迫他们利用负面报道和‘有偿不闻’敲诈企业钱财。” 除了IPO企业之外,二十一世纪传媒公司与上述财经公关公司还将敲诈勒索、强迫交易之网撒向更多企业。要求下属媒体利用负面报道和“有偿不闻”的方式逼迫企业“合作”,收取“广告费”。所谓广告费,不过是企业为息事宁人被迫支付的费用,也可以说是‘保护费’或者‘拜山头’。沈颢承认:他很早就知道这是涉嫌犯罪的,这种非法模式在中共媒体圈内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了。
在中国,不仅有偿不闻敲诈企业钱财,还有有偿新闻敲诈企业钱财。多年前就有媒体报道,如果想要某公司首席执行官出现在中共官方运营的中央电视台的新闻节目中,价格大约在每分钟4000美元。若是在《工人日报》上登载一篇某公司的宣传性文章,该报的广告代理提出的报价是每个中文字约1美元。
中共社科研究院新闻研究员孙旭培认为, 腐败在今天的中国已经成为了一种生活方式,不过,发生在传媒领域的腐败比在其他领域的后果更加严重,因为它让人们感觉什么都不能信任。
财新传媒总编辑胡舒立女士谈到媒体的社会责任时表示,我们这个行业,我们这样的职业人能够尽你的社会责任,应该坚持的基本的操守和基本的价值。现在中国做不到。一个是不迎合原则,就是人对信息的需求,其实每个人的欲望有很多层次,我不是提供你欲望当中最低的层次所需要的东西,而是提供你应该知道的东西,这就是不迎合。我们当前中国的媒体,可能遇到的最大问题恰恰是还没有真正的脱离宣传的传统,我们遇到的压力可能不仅仅是管制方面的压力,还有经济方面的压力,我们不但看到了有偿新闻,还看到了有偿沉默,我想这是我们这个行业最大的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