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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政协原副主席阳宝华受贿案被判11年
11月3日,中共湖南省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阳宝华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1年。阳宝华当庭表示不上诉。
当天上午,广西桂林市中级法院对阳宝华受贿案开庭宣判。阳宝华被判刑11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一百万元。同时,追缴受贿财物。
今年7月14日,阳宝华受贿案一审开庭,他当庭认罪。中共检方指控,1996年至2014年,阳宝华担任岳阳市委书记、长沙市委书记、湖南省政府省长助理、省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等职时,直接或通过其妻曾寿涛、其子阳昀、其妻弟曾云龙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356万余元。
去年5月26日,阳宝华被调查。7月15日,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立案审查及被开除“党籍”。中共官方通报称,阳宝华“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与他人通奸”,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今年3月26日,该案被提起公诉。
1998年,阳宝华任长沙市委书记;2008年2月至2011年1月,担任湖南省政协副书记、副主席。2013年6月,湖南省委宣布阳宝华退休。
阳宝华是继2013年底时任中共湖南省政协副主席童名谦后,是又一湖南政协系统落马官员。
湖南政坛一直黑幕重重。此前曾发生令中南海高层震惊的湖南衡阳人大贿选丑闻案。该案发生在2012年12月至2013年期间,湖南衡阳在“差额选举”湖南省人大代表过程中,发生涉案逾五百人、金额达1.1亿元人民币的严重贿选事件。这是中共建政以来最大的贿选丑闻,也是地方人大机构前所未有的大规模集体贿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