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广东汕头市公安局潮南分局纪委书记郑绍鑫偷拍陈新造的照片之一(网络图片)
原广东汕头市公安局潮南分局纪委书记郑绍鑫将GPS定位系统私下装到了潮阳区区委书记陈新造的超标套牌车上,以锁定后者出入“高档消费场所”的情况,尾随拍照并上网举报,反倒被汕头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大陆媒体报道,7月21日,汕头市濠江区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郑绍鑫非法使用窃听专用器材和受贿案,同时被起诉的还有郑绍鑫的司机周厚武,以及提供设备的李宾云。
2014年3月,郑绍鑫通过朋友找到李宾云,拿到了一套GPS定位设备,随后他自己跑到潮阳区政府大院,将设备装到了陈新造的3.6L排量白色丰田汉兰达汽车下。这辆车超出标准且又是套牌,引起了郑绍鑫的注意。
郑绍鑫在近一个月里,每当发现这辆车停到了高档消费场所,就开车去盯梢,并拍照,随后他将这个证据发布到了网上,陈新造受到了很大的影响。
据陈新造本人、他的妻子以及潮阳区很多政府官员的证言,举报内容上网后,陈新造精神压力很大,老紧绷着脸,话也不多……饭也吃不下,晚上睡不着,血压突然升高,工作中总担心被监听。陈新造称,他不认识举报者郑绍鑫;郑绍鑫则说,他与陈新造有些私人恩怨,那这些不是重点,举报他不需要个人恩怨。
为此,潮阳区共投入了约40万元来提高安保。包括在区委、区政府办公场所增加了5名保安,升级了机关大院的监控设备,延长录像保存时间,并对围墙加高加固,买新的电动拉闸大门等。
郑绍鑫被正式立案的罪名是非法使用窃听专用器材罪,而证据显示,他在定位陈新造的那二十多天里,从来没有使用过录音功能,庭审中双方就此展开激烈讨论。公诉人认为,这个器材具有窃听功能,并且非法使用了,无论用的是不是这个功能,都构成非法使用窃听专用器材罪;辩护律师反驳,认为如果这么理解,所有具有录音功能的手机等都成了窃听专用设备。
至于违规用车,陈新造的司机全都揽到了自己的身上。他称,“我考虑到严重影响书记正常工作以及人身安全,在没有征求书记意见的情况下,我私自到潮阳交警大队借了这副号牌。”超标是因为书记的配车发生机械故障后送厂修理临时调配。此番言论无法搪塞网络的怏怏众口,有网民嘲讽称:“这才是中国好司机!”
举报高官不成自己反倒陷入牢狱之灾,现在“窦娥冤”案件自然引起网民的关注。尤其是在得知23名党政高官为陈新造联名作证,赞扬他是个好书记,反倒被人偷怕,工作身心受到影响这一消息,一石激起千层浪。
网民[onlyuseronlyuser]:“举报内容上网后,陈新造精神压力很大,老紧绷着脸,话也不多……饭也吃不下,晚上睡不着,血压突然升高,工作中总担心被监听。” 没事你紧张啥???
[网易山东省威海市网友] ip:218.59.*.*:套牌车不违法吗?交警队长向他人提供套牌车牌不是渎职罪吗?经常出入高等场所就凭他几个下属为他说的话就当没发生吗?
[bmzxiang0bmzxiang0]: 我们不是查举报的内容而是查举报人。出现这种怪现象,其实是权力作怪,如果举报人权力大于被举报人,那又是一回事。
还有网民认为:心中坦荡,自然不会怪罪于人对自己的监督,倒是应该感谢。若无事怕个卵。这一告,自然是暴露了“自己劣迹败露后要寻人复仇”的阴险心态。他若聪明,应登门道谢,他若坦荡,仍鼓励褒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