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建莉:“自由意志”是家长送给孩子的最大奢侈品
2015-11-09
孩子要的是“精神溺爱”,即家长能给予的最优质的父母之爱。这种爱是由充足的相处、深厚的感情、自由的氛围、良好的榜样等等这些构成。
一个单纯的儿童从来不会没底线,只要孩子心理健康,对人对事没有恶意,就不会有过度的挑衅,随着年龄增长,自然能变得习惯良好,行为得体。很多精英人物,在回忆童年时,上树掏鸟窝,到地里偷西瓜,甚至三天不洗脸,打架等等,所有这些“坏行为”都是有趣的童年记忆,却完全影响不到他们成年后的道德面貌和行为能力。
孩子成长好坏,不在于父母在物质上是否出手阔绰
当下有一个误导大家的词就是“溺爱”,词面意思使很多人误以为想把孩子教育好,就是要爱得少一些,定规矩多一些、严厉一些、物质上苛刻一些。尤其家境条件较好的孩子出了事,人们几乎总是众口一词地说这孩子被“溺爱”坏了。
事实是古今中外,任何经济层面、社会层面的家庭都有可能出混混,混混的产生和家境没有必然关系,只不过家境好的更引人注目。家境优越的孩子和家庭贫寒的孩子,他们成长得好与坏,不在于父母在物质上是否出手阔绰,在于精神上是否充分给予。儿童对外部物质世界感觉懵懂,对自我情绪感知却分外敏感。物质上多一些少一些不是问题,精神上的贫寒却会对儿童形成心理摧残。家长给孩子花钱多和他爱孩子多少,没有一点关系。事实是很多经济条件良好的家长,无力在精神和情感层面满足孩子,就用过度的物质给予进行弥补和掩盖,把花钱多理解为爱得多,但这不过是庸俗思路,也是爱的假象,谁不知道提供物质享乐总是比提供精神享乐更容易一些,尤其对于经济宽裕的家长。
孩子要的是“精神溺爱”,即家长能给予的最优质的父母之爱
如果一定要说过度花钱也是爱的一种,这种“溺爱”只是物质溺爱,这不是孩子的需要,只是家长的需要。孩子要的是“精神溺爱”,即家长能给予的最优质的父母之爱。这种爱不是由一大堆的物质堆成,而是由充足的相处、深厚的感情、自由的氛围、良好的榜样等等这些构成。其中,少立规矩,就是保障自由,提高爱的质量的重要方式之一。有一个物质丰富的童年不是件坏事,但拥有心理丰盈的童年才是人生的幸运。“自由意志”是家长送给孩子的最大的奢侈品。
“守规矩”这件事在幼儿期几乎不需要强调
生活有万千种细节,对于该给孩子什么规矩,如何把握这个度,没有人能把所有的情境都罗列或归类,很多东西是需要自己去悟的。
我的观点是,“守规矩”这件事在幼儿期几乎不需要强调,越年幼的孩子越不该给他定规矩,整个家庭生活中的规矩越少越好。如果有什么要求,只要讲给孩子,并做出示范,同时想办法让孩子愉快接受就可以,没必要为了“规矩”的事,整天和孩子弄得不愉快。在道德和安全的底线之上,几乎可以允许孩子去做一切他想做的事。不要担心他闯些小祸,不要害怕他做得不够到位,不要为他的无心之过而责备他。日常生活中不处处限制和压抑孩子,至少就是为孩子提供了正常的精神成长条件,对于精神发育正常的孩子来说,所有的经历,无论成败,无论好坏,都会沉淀为正面经验。
“在一切爱的关系中,自由最重要。”
在我们的文化中,“规矩”太深入人心,“自由”太新鲜。这也是为什么“规矩太多,难成方圆”现在还很难被人接受,因为它和很多人的常识相去甚远。孤立评价每一种“规矩”,似乎都有存在的必要。但儿童真的需要那么多规矩吗?那些规矩对儿童是适宜的吗?“在错误纪律下长大的孩子,变成无关紧要的习惯和礼仪的奴隶,毫不迟疑地接受许多愚蠢的习俗。”真正需要他们学会的人生智慧和能力却无法习得。
弗洛姆说过:“在一切爱的关系中,自由最重要。”这句话适用于亲子关系、夫妻关系、婆媳关系、恋人关系等。现实生活中我们也可以看到,几乎所有良好的关系都没有太多的教条和琐碎的管制,都是在亲切的相处中为对方留下自主的空间,允许对方按他自己的愿望去做事,允许他做得不够好而较少苛刻。“只有品格高尚的人,才能够对彼此的品行感觉到一种完全的信赖。这种信赖使他们能够在任何时候放心地相信,相信彼此不会冒犯。恶行总是反复无常的,唯有美德是恒常有规则、守纪律的。”
“规矩太多,不成方圆”要求我们在生活中力求做减法,而不是做加法。但做减法总是比加法难做。吃得少比吃得多难,小富即安比贪财爱利难,低调自谦比张扬炫耀难。教育孩子,说得少比说得多难,放手比管制难……总的来说,做加法需要能力,做减法需要智慧。处处以“规矩”来制约孩子,表面上很辛苦,实际上这比处处对孩子放手容易得多。谁不知道一个规矩的孩子确实比一个不规矩的孩子更容易管理,更令家长轻松且有安全感?
一个单纯的儿童从来不会没底线,只要孩子心理健康,对人对事没有恶意,就不会有过度的挑衅,随着年龄增长,自然能变得习惯良好,行为得体。很多精英人物,在回忆童年时,上树掏鸟窝,到地里偷西瓜,甚至三天不洗脸,打架等等,所有这些“坏行为”都是有趣的童年记忆,却完全影响不到他们成年后的道德面貌和行为能力。
孩子成长好坏,不在于父母在物质上是否出手阔绰
当下有一个误导大家的词就是“溺爱”,词面意思使很多人误以为想把孩子教育好,就是要爱得少一些,定规矩多一些、严厉一些、物质上苛刻一些。尤其家境条件较好的孩子出了事,人们几乎总是众口一词地说这孩子被“溺爱”坏了。
事实是古今中外,任何经济层面、社会层面的家庭都有可能出混混,混混的产生和家境没有必然关系,只不过家境好的更引人注目。家境优越的孩子和家庭贫寒的孩子,他们成长得好与坏,不在于父母在物质上是否出手阔绰,在于精神上是否充分给予。儿童对外部物质世界感觉懵懂,对自我情绪感知却分外敏感。物质上多一些少一些不是问题,精神上的贫寒却会对儿童形成心理摧残。家长给孩子花钱多和他爱孩子多少,没有一点关系。事实是很多经济条件良好的家长,无力在精神和情感层面满足孩子,就用过度的物质给予进行弥补和掩盖,把花钱多理解为爱得多,但这不过是庸俗思路,也是爱的假象,谁不知道提供物质享乐总是比提供精神享乐更容易一些,尤其对于经济宽裕的家长。
孩子要的是“精神溺爱”,即家长能给予的最优质的父母之爱
如果一定要说过度花钱也是爱的一种,这种“溺爱”只是物质溺爱,这不是孩子的需要,只是家长的需要。孩子要的是“精神溺爱”,即家长能给予的最优质的父母之爱。这种爱不是由一大堆的物质堆成,而是由充足的相处、深厚的感情、自由的氛围、良好的榜样等等这些构成。其中,少立规矩,就是保障自由,提高爱的质量的重要方式之一。有一个物质丰富的童年不是件坏事,但拥有心理丰盈的童年才是人生的幸运。“自由意志”是家长送给孩子的最大的奢侈品。
“守规矩”这件事在幼儿期几乎不需要强调
生活有万千种细节,对于该给孩子什么规矩,如何把握这个度,没有人能把所有的情境都罗列或归类,很多东西是需要自己去悟的。
我的观点是,“守规矩”这件事在幼儿期几乎不需要强调,越年幼的孩子越不该给他定规矩,整个家庭生活中的规矩越少越好。如果有什么要求,只要讲给孩子,并做出示范,同时想办法让孩子愉快接受就可以,没必要为了“规矩”的事,整天和孩子弄得不愉快。在道德和安全的底线之上,几乎可以允许孩子去做一切他想做的事。不要担心他闯些小祸,不要害怕他做得不够到位,不要为他的无心之过而责备他。日常生活中不处处限制和压抑孩子,至少就是为孩子提供了正常的精神成长条件,对于精神发育正常的孩子来说,所有的经历,无论成败,无论好坏,都会沉淀为正面经验。
“在一切爱的关系中,自由最重要。”
在我们的文化中,“规矩”太深入人心,“自由”太新鲜。这也是为什么“规矩太多,难成方圆”现在还很难被人接受,因为它和很多人的常识相去甚远。孤立评价每一种“规矩”,似乎都有存在的必要。但儿童真的需要那么多规矩吗?那些规矩对儿童是适宜的吗?“在错误纪律下长大的孩子,变成无关紧要的习惯和礼仪的奴隶,毫不迟疑地接受许多愚蠢的习俗。”真正需要他们学会的人生智慧和能力却无法习得。
弗洛姆说过:“在一切爱的关系中,自由最重要。”这句话适用于亲子关系、夫妻关系、婆媳关系、恋人关系等。现实生活中我们也可以看到,几乎所有良好的关系都没有太多的教条和琐碎的管制,都是在亲切的相处中为对方留下自主的空间,允许对方按他自己的愿望去做事,允许他做得不够好而较少苛刻。“只有品格高尚的人,才能够对彼此的品行感觉到一种完全的信赖。这种信赖使他们能够在任何时候放心地相信,相信彼此不会冒犯。恶行总是反复无常的,唯有美德是恒常有规则、守纪律的。”
“规矩太多,不成方圆”要求我们在生活中力求做减法,而不是做加法。但做减法总是比加法难做。吃得少比吃得多难,小富即安比贪财爱利难,低调自谦比张扬炫耀难。教育孩子,说得少比说得多难,放手比管制难……总的来说,做加法需要能力,做减法需要智慧。处处以“规矩”来制约孩子,表面上很辛苦,实际上这比处处对孩子放手容易得多。谁不知道一个规矩的孩子确实比一个不规矩的孩子更容易管理,更令家长轻松且有安全感?
来源: 尹建莉 责编: Kit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