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同事李爱民,曾经参加过对越自卫反击战。他告诉我,当年上前线的士兵,除了必要的装备外,每人还另外发了一枚小手雷——光荣弹。就挂在胸前,一旦陷入敌人的包围无法脱身,或者受伤无法战斗,士兵必须引爆光荣弹,誓死不当俘虏。
听他这样说,真的让人不寒而栗。
难道一定要去死吗?一个士兵为祖国尽力战斗之后,甚至无权保留自己的生命?克劳塞维茨在《战争论》开篇,就说明了战争的实质:“战争是政治的继续。”当外交和政治解决不了两国的冲突时,战争就会来解决,并且以一方屈服为终止。军人为国捐躯是天职,可是,是不是一定要捐躯呢?“宁死不当俘虏”的说法,到底是要达到什么目的?一个士兵力尽被俘或者投降,难道会让整个国家蒙羞吗?他已经光荣地战斗了,在为国家尽职之后,他理应光荣地活下去。
汉武帝时,贰师将军李广利率数千士卒与十倍于己的匈奴作战,矢尽粮绝,援兵不至。李广利爱惜部卒,投降了匈奴。消息传到长安,朝廷震怒。武帝下令追究李广利家人的责任,要严加惩处。司马迁因为替李广利说了几句好话,居然被汉武帝施了宫刑。此举令大汉将士寒心,数十年间,匈奴纵横抢掠,肆意南下而无人能挡。
我不知道这件事,是不是强汉终结的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