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八大后第一个获刑的副部级“老虎”王素毅被减刑。中共北京市高级法院昨天(8月22日)公布,原中共内蒙古区党委常委、统战部长王素毅在2014年7月因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现已减为有期徒刑20年1个月、剥夺政治权利10年。外界猜测,王素毅因在2016年3月供出更高级别官员的贪腐罪行而“立功”。
根据中共北京高院公布的刑事裁定书,他服刑的秦城监狱于2016年11月15日提出减刑建议,如今获批准,理由是王素毅能“认罪悔罪”,特别是2016年3月曾获“重大立功”。
时评家谢天奇曾在《大纪元》的一篇评论中说,王素毅服刑不到4年即获得减刑,且幅度之大意味着“重大立功”涉及的内幕非同小可;王素毅主政的内蒙古巴彦淖尔市腐败窝案涉及厅局级官员,且在他落马前已被引爆,应该与减刑关联不大,更可能的原因是他供出了常委级高官刘云山及其家族在巴彦淖尔市的贪腐铁证。
王素毅是蒙古族人,生于内蒙,自1982年起一直在内蒙任职,其中有6年半(2003年12月——2010年6月)是在巴彦淖尔盟(后改市)官场,先后担任盟长、市长、市委书记等;后在2010年6月升任中共内蒙古区党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直至2013年落马。
现任中共政治局常委刘云山生于内蒙,发迹也是在内蒙,在1993年上调中共中宣部任副部长之前,曾在内蒙任职20多年,建立了庞大的关系网,有消息称,其家族在内蒙掌控了包括煤矿、钼矿在内的相当多矿产资源的所有权,矿产资源丰富的巴彦淖尔是刘家最能捞钱的地方之一。
另外值得注意的还有王素毅“重大立功”的时间点——2016年3月。就在这个时间点前后,中共政坛出了不少与刘云山主管的宣传系统有关的“大事”,包括被指由江泽民派系控制的媒体公开登载要习近平辞职的“倒习公开信”;党媒在报导习近平时“错”写成“最后领导人”;习近平视察三大官媒,借“党媒姓党”要求媒体与自己统一立场等。
谢天奇认为,无论是王素毅去年3月的“重大立功”,还是今年3月国内媒体高调报导王素毅可能获减刑的消息,都明显透露出震慑刘云山的意味,也为清算刘云山家族腐败埋下伏笔。中共十九大将是江泽民集团垂死反扑的一个关键节点,在此之前,习阵营料将加强清洗、掌控文宣系统,加速清算刘云山家族。
王素毅是中共十八大后的第三个落马的副省部级官员。在他之前还有李春城、刘铁男。但王素毅是这些“老虎”中第一个获刑的。他在因受贿1,073万余元人民币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