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养媳马泮艳:要讨个说法
2017-03-04


2016年5月19日,广东,马泮艳在出租屋内做饭。网络图片



9岁失去双亲,13岁当童养媳,14岁和19岁分别产下一女一子,重庆巫山童养媳马泮艳的遭遇令人震惊。去年6月,马泮艳终于结束了不幸的婚姻。她要为自己讨个说法。“他们几乎毁了我的人生”。今年29岁的马泮艳说。


马泮艳的家在重庆市巫山县双龙镇金花村,一个偏僻的村庄。在马泮艳的记忆中,1997年,患精神病的母亲将父亲打死,后离家出走。时年9岁的马泮艳及其姐马泮珍、妹马泮辉由伯父马正松代养。


2001年年初,13岁的马泮艳被伯父送往双龙镇乌龙村陈学生家,成为一个29岁男人的童养媳。双方协议约定,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前由陈家代养,达到结婚年龄后与陈学生结婚。


2001年,陈家人带著马泮艳到福建打工。期间,陈学生强行和马泮艳发生了性关系。在福建呆了3个月,马泮艳被送回老家巫山县双龙镇。


马泮艳说,回到镇上后,她曾让二姑陪她去报警。双龙镇派出所民警带马泮艳到医院检查,证实处女膜破裂。但由于伯父马正松告诉警察,侄女已经嫁给陈学生,警察便没有再管。


2002年,年仅14岁的马泮艳生下了第一个女儿,2007年,19岁的她又产下一男孩。马泮艳说,她曾多次逃走、被抓回、毒打。生下男孩后,马泮艳逃到广东。


马泮艳于2008年“被结婚”,民政部门有她和陈学生的婚姻登记记录。“可能是当时为了给孩子上户口,陈学生托关系办好的。”


2016年,媒体报导了马泮艳的经历。同年5月4日,马泮艳到双龙派出所报案,控告陈学生在自己未成年时强行发生性关系,强奸幼女;大伯马正松、姑父罗元道拐卖幼女;双龙派出所与办结婚证的工作人员渎职。


2016年6月4日,马泮艳与陈学生离婚,所生儿女由陈学生抚养。这几年马泮艳一直在维权,要为自己讨个说法。

马泮艳的遭遇受到了广泛关注。人们都支持她为自己讨个公道。
    来源: 看中国 责编: Ki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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