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出台“好人法” 法律能否挽救道德?
2016-11-06


近年来,大陆碰瓷讹诈、见死不救事件屡见报端。为解决此“社会难题”,各地纷纷出台“好人法”以保护施救者。11月1日起,上海推行“急救免责”,以此鼓励民众敢于施救。但此法律真能恢复社会信任,挽救道德危机吗?舆论众说纷纭。

上海实行“好人法” 救人者免责

据大陆媒体报导,今年6月,北京地铁6号线呼家楼站开往潞城方向月台上,34岁的天涯社区副主编金波突然晕倒,虽经现场旅客救治,但仍不幸过世;2014年2月,深圳35岁的IBM项目经理梁娅突然倒地,50分钟无人救助,最终去世。如何解决这些“无人敢救”和“无人会救”的现象?

11月1日起,《上海市急救医疗服务条例》(下称《条例》)正式实施。《条例》规定,民众发现需要急救的患者,应当立即拨打“120”专线电话进行急救呼叫,可以在“120”调度人员的指导下开展紧急救助,也可以根据现场情况开展紧急救助;鼓励具备急救技能者,对急危重患者实施紧急现场救护;此外,在配置有自动体外除颤仪等急救器械的场所,经过培训的人员可以使用自动体外除颤仪等急救器械进行紧急现场救护。

《条例》强调:紧急现场救护行为受法律保护,对患者造成损害的,依法不承担法律责任。《条例》还将院前急救、院内急救以及社会急救均纳入适用范围,这在中国各省市急救医疗立法中尚属首次。

网民担心:好心办坏事

这部“好人法”被称赞有利于发挥人道主义、能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急救。但有不少网民担心是否会出现“好心办坏事”的情况,“如果急救的手法不专业,把能够救回的救坏了,那还是等待专业人员更加保险”。

报导称,中国大陆民众的基本急救知识与基本技能的普及率,不到1%,发达国家能达到30%至40%,有些甚至达到70%到80%。《条例》中对参与急救的“好心人”也并没有设置急救技能门槛。

那么施救者在紧急救治的过程中,有可能因为专业水准不够,而给被救者造成更大的伤害,甚至加速其死亡。有评论认为在免责条款实施的同时,应尽快普及急救常识与相关技能,这是“好人法”实现的关键。

多地立“好人法” 有效?

《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预计在2017年3月1日实施;《杭州市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条例》已经于2015年1月1日实施;《深圳经济特区救助人权益保护规定》已于2013年8月1日实施。

不过,有海外学者认为,立法本身是有意义的,但中国当前的法治环境并不乐观,立法容易,但没有配套的、独立公开的司法系统来执行,这个法律能起多大的作用还有待观察。

中共的怀疑文化造成人人见面有戒心

对于大陆普遍存在的“见死不救”现象的根源,《解体党文化》一书对此有着更深入的分析:“君子敬而无失,与人恭而有礼,四海之内皆兄弟也。”这是古人心中的礼仪之邦。今天为何在文明礼仪的故乡,反而不见了这种人与人之间的和谐,而是“防人之心不可无”,充满了戒心呢?可以说,今天的中国人心中都有一座警戒森严的城池。互相间的戒心成了一种习惯性的思维。

中共几十年来的历史就是一部人整人的斗争史。党性、兽性、阶级性代替了人性,专政代替了关爱,敌意代替了友善,警惕代替了信任。在不相信道德、不相信神明、不相信天理的社会里,似乎只有用最大的恶意去揣测别人,去提防别人,才可能换来一点安全感。群体戒心可以说是传统信仰和道德被摧毁以及中共灌输阶级斗争观念的一种必然结果。

人人见面有戒心的党文化思维使中国人活得极其沉重。戒心可能会使人得到暂时的自保甚至好处,但是长远来看,本来可以坦诚相处、相互信任、过得轻轻松松的生活就变得高度戒备、提心吊胆、事事防备。人人见面有戒心造成人人为近敌,连自己身边最亲近的人都不敢完全相信依靠。长此以往,生活质量大大下降,生活中难以享受信任和轻松带来的快乐,精神病症和其它心理疾病的比例大大增高。据精神病学专家估算,中国目前至少有一亿人患有各类精神障碍疾病。
    来源: 周慧心 责编: Ki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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