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贿选”窝案获高调处理,引发强烈震动。其中原中共辽宁省委书记王珉是被处理的核心人物。据称自王珉案发后,辽宁所有人大代表,一律被禁出境。自由亚洲电台9月9日刊发姜维平的文章披露了个中原因,以下为全文:
2016年8月26日,国内官媒报道称,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玉焯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经查,郑玉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索要财物,搞拉票贿选,授意他人做工作拉票。索要财物问题涉嫌受贿犯罪;搞拉票贿选问题涉嫌破坏选举犯罪。
可靠的消息来源说,早在辽宁省委书记王珉案发后,辽宁省的所有人大代表,不论是省级,市级,还是县级的,都一律上缴护照,严禁出境,因为多年来,在王珉的袒护下,辽宁省各级人大代表,贿选问题,由来已久,非常严重,选举他人或被他人选举,都要花钱,并形成了和商品一样的价格,县级有县级的,市级有市级的,省级有省级的,人人皆知,行情看涨,王珉曾经身为辽宁省大权在握的最高官员,不仅纵容包庇,熟视无睹,而且,他也索贿收贿,卖官鬻爵。自他倒台后,保护伞破裂,问题尽露,王岐山下令对辽宁贿选犯罪严查。由于犯罪嫌疑人涉及面太广,金额太大,情节太复杂,换言之,几乎所有的人大代表都不同程度地存在问题,查谁不查谁,抓谁不抓谁,查过如何稳定大局,令中纪委头痛,故指示一律不得出境,以防外逃,等待最后结论。
可靠的消息来源说,郑玉焯不过是其中具有代表性的一个,之所以抓他,一是他贿选问题严重,官职比较高;二是他是王珉的重要党羽,王珉因妄议中央而被抓,他是江泽民,曾庆红的小兄弟,而郑玉焯是王珉的小蚂蚱,官媒说,郑玉焯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郑玉焯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其实,像郑这样的官员较多,他贪腐的原因来自体制,上级官员给他的权力太大,在交通厅工作时,辽宁经济热点较多,建公路,上项目,搞规划,批资金,审批大权一度在握,批给谁都得收钱,这是极其盛行的行规;当他进了省人大,就自然把“贿选”当成名正言顺的新的生意,下级的有钱人,包括各地的大款,大腕,只要有钱有势,都想搞一个人大代表的“红帽子”,就必须首先向他行贿。
据称,“贿选”的程序是这样的,省市县先确定代表人数名额,再由地方领导确定卖价,由于地方大员对官商勾结的历史最清楚,很快就会找到权钱交易的目标,一些商人为了躲避公检法某些官员的敲诈勒索,枉法追诉,一方面让家人远去海外置业,转移资产,自己也办理了护照;一方面花钱买下“人大代表”的头衔,加速做生意,不惜任何代价,因为法律规定抓捕人大代表,要走较难的人事程序,这就成了有钱人抢手的一个“红帽子”,而上级官员深知他的价值,故一律狮子大开口,每年两会前夕,是贿选收钱的旺季,没选上的富人,不怨别的,只怨钱少或送钱的途径不畅,选上的人再收其他官员的钱,比如,某市某官要当市长,副市长,必得人大代表投票,每一票都要以钱说话,动辄上万,上百万,甚至千万。这事已成为公开的密秘。
可靠的消息来源说,辽宁省近些年的两会上,人大代表住地成了行贿受贿的大本营,“屠宰场”,行贿者一律用现金交易,怕留下证据,不通过银行转账,有的用房车拉,有的用面包车载,成箱成捆的,一批批地互相送礼,胃口越来越大,金额越来越高,所谓“屠宰”是地方土话,是“宰客”的意思,辽宁省各地都有富裕起来的人,比如,鞍山的镁矿,辽阳弓长岭的铁矿等老板,大连长山列岛的养海参的,海城做服装生意的老板,丹东养蚕和开发玉石的大亨,各地官商勾结拿到地产开发项目的富豪,等等,这些人都通过“贿选”而成了人大代表,甘愿被狠狠地“宰”上一刀。笔者一位当年的记者同行戏称,大刀向富人头上砍去,砍得他们乐呵呵,“贿选”一窝又一窝。由于层层行贿受贿,互相保护,形成了“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利益集团,只要是上级下派的地方封疆大吏,很容易被腐蚀倒下,假如不收礼,不入群,就会被排挤出局。
辽宁省目前禁止所有人大代表出境,其原因还在于有不少已戴上“红帽子”的人,身藏外国护照或绿卡,对中共的制度没有自信,只相信金钱的魔力,为了保住已有的财富,颇费心思,由于不少人的亲友在美国,加拿大等地,还购置了房屋土地,下一代在接受当地教育,晚年另有打算,故此,他们普遍对禁止出境不满,有人说,换了别的官,不改行规,新来的大员抓旧的小吏,过一段时间,一切如旧,“贿选”的顽疾不会根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