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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看病常识 3
★★ 美国医院概况介绍
以下是我在健康坛的一个答贴。收在此集里,希望对光临我博客的人也有用。
问贴在此:美国的医疗很可怕很可笑(续)
答贴内容:
尽我所知试着回答你,让你对美国的医疗系统有个大概的了解。
来源: 闽姑 于 2010-12-01 21:52:23
美国的医院有公立私立之分;有一般的医院和教学医院(=医学院的附属医院)之分。与中国不同的是美国医生不是医院(绝大多数的医院)的雇员(与医院的盈亏无关,没有必需包干完成的赢利额。只是合约关系,拿少量或不拿薪金),除了各州的VA Hospitals以外(那是联邦政府的退伍军人医院,直属州政府管辖运作。那里的医生拿固定薪金,端的是铁饭碗。) 。住院医进医院实习是由州政府资助的,钱拨到各医院里。他们的时薪很多时候比高年资的护士的还低。24小时连着值班,是很辛苦的。护士“三班倒”或“两班倒”下班后还可以休息。
美国医院实际上是急诊部、手术部和住院部,没有门诊部(但假如ER算的话,那就是医院的门诊部)。主要雇员是护士和其他相关的各科配备人员(与医院共存亡。减薪增薪与医院的收入关联)。
ER医生有:
1. Attending physicians(已完成住院医学习,合格的与医院签了合同的医生);
2. 有Residents(住院医:分一年二年三年的,可以单独或必需在高年级的住院医的陪同下检查病人/分析病况/给出初步治疗方案,但最终的医疗方案是由负责的Attending /program director 敲定的);
3. Hospitalist(专门在医院工作的医生。可以是全职的也可以是半职的 -即外面自己还有诊所)及应急的手术医生。
所有的CT/MRI/X-ray/US等设施与人员的配备丶场所的便利及幅射安全等指标,各州政府都有明文规定。三三两两的医生诊所是不易符合条件的。所以,除了外面私人办的大的Image Center外,大部分就设在医院里。手术室和血库血液实验室的建立也一样,必需符合CMS和监督机构JCAHO的标准和检查。
家庭医生若跟医院有单独合约:凡是他/她的病人进了ER,只接受ER的最初诊断和基本治疗,住了院后就由自己处理,那么你就能见到自己的医生。如果你的家庭医生与这家医院无约,病人住院后就由Hospitalist全权处理。出院时可能交代你回访你的家庭医生或专科医生。
专科医生是怎样在医院运作的?
包括外科医生,所有的专科医生都是由 Attending physician 或 Hospitalist 根据病情order consultation。如:胃肠的GI consult,Cardiology consult,Pulmonology consult,Neurology consult,Oncology consult,Endocrinology consult,OB/GYN consult,General surgical consult,Ortho surgery consult,Renal consult,...等等。像外科/心肺/产科等病人多的科每天都有专科医生来看病人或值班(称on-call)。
PPO的目的是让病人有更多的自由去选医生或直接看专科。医学生读完八年的书 + 三年的住院医后,若要攻专科,还得再继续三到五年的专门训练,神经外科还得花上七至八年的专训。大部分家庭医生或各专科医生都会加入一个group 或称 associates,病人平时预约,到自己医生的诊所看病。医生忙时或度假时就由同group 里的其他医生代劳,你就见不到自己的医生了。的确不好,因为新的医生对你的情况可能不那么熟悉,但也不排除你见到的是位负责的好医生,可能发现新问题(柳暗花明)或提供不同的治疗方案。
不知道加拿大和欧州各国的情况,过去美国护士是穿医院统一发的白色制服的,因为延习着英国的传统做法。也就是这二三十年内吧(瞎猜的,没有仔细调查过),医院改了很多:外科医生的白色手术服被改成淡绿色的或天蓝色的;病房也尽量粉刷布置成家庭似地;与病人的接触时间最多的护士也放弃白衣白帽,尽量穿上不同的花色的上衣,消除病人对白大褂白衣白帽的心理恐惧,让他们觉得不像是住在医院里。这些改变对儿童和精神病患者的放松效果更佳。
涂指甲和纹身是个人的自由。但医院强制规定不可戴假指甲(藏污纳垢的大污染源),不可露出大面积的纹身(手臂部位尽量盖住),要勤剪指甲,只允许戴圈式戒指(wedding ring,易消毒),不可戴雕花的钻戒。精神病科护士一律不可戴耳环不可挂项链(防止病人勒/拉而受伤),制服一天一洗。
相信我,99%的护士回家时都会换鞋(有另一双鞋子备在车里或有人套上塑料袋包住鞋),脱掉外衣放入洗衣机(我们家紧挨在garage的就是洗衣房;也会单独清洗,不与家人衣服混洗)后才进入家里。洗完澡后才会拥抱孩子/做家务。我的孩子小时候都知道规矩:妈妈下班回来时是个大Germ,洗澡前是不可碰的,可能被传染的。说得难听一点的话,护士们是更加“嫌弃”病人的“脏”的。正常的保护自己的措施是勤洗手/戴手套,不管何种病人,一律按传染病对待(standard precaution)。但为了消除病人的恐惧和心理负担,普通情况下(droplet and airborne precautions 除外),美国医院还取消了戴口罩制。你平时见过医生和护士戴着口罩跟你说话没?没有吧!已经有许多医护人员不停地要求恢复口罩制,但CMS和JCAHO还是偏向病人一方,认为普通病人不该被认为是脏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医护人员同时是在risk their own health to save or help people,就更别说医生们的24/7的on-call了。这也是我一贯反对我女儿去上医学院的缘故,只可惜我阻止不了。~~
目前还没有一个国家的医疗保险和医疗制度是完美的。只能不停地改进。希望奥巴马总统变出更好的造福美国人民,也让我们这些在美华人也得益丶得方便。同时也相信我们祖国的医疗保险和医疗制度也会越改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