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行?
人家表示这是合法的..
依照的是一项很少人知道的法律--
“逆权侵占 (adverse possession) ”,在澳大利亚新州,如果一个房子的房主一直不宣称对一栋房子或者一块地的主权。 另一个人住进来,住满12年,能一直证明在这期间他已经在很积极的寻找房主但是找不到的话,就能“反客为主”,占有这个房子…
这位年轻人表示,他准备把房子重新装修一下,等一切都办妥后,就把这房子租出去。
这个房子虽然看起来旧,但是按照现在悉尼的房价仍然值一百万多澳元,翻新一下还能值个200万澳元,相当于970多万人名币左右了啊! 如果12年找不到房主,房主12年间也不要回来,他就相当于白捡了....
邻居也是替Fuh感到心疼,他当年辛辛苦苦攒钱买的房子,就这么没了?
于是,邻居分分钟去警察局报警,
“这里有个人非法闯入别人家啊!你们快来管管”
“哦,你是房主吗?”
“不是啊”
“那对不起了,我们不能受理,只有房主本人才能报警称自己的房子被人非法闯入”
好吧...
现在,这位年轻人已经雇了律师,还给所有邻居发了一份通知信,称自己将占有这个房子… 如果你们有异议可以联系房主提出....
虽然邻居们各种不满,不过暂时也没什么办法。
这个新闻一出,网友们也是炸了
那我要把这个消息告诉悉尼那些无家可归的人,让他们免费搬进去住啊,法律又没规定只能一个人搬进去住,我下周也要去这个房子的草坪上露营去了....
这条法律也太猥琐了,这种人的行为不就是偷人家的房子吗?你晚上能睡的着吗?不管是不是荒废的房子,这都不是你的!
赶紧的,把地址报过来,我要去了,把锁换了,直接搬进去住,当时候就跟这位年轻人说:我是新的占有者。能做出这种事,人品也是够low的。
我真心希望能找到原来的房主,然后把这银行家踢出去。太贪婪了!
好吧。。。
补充说一下这条法律....
逆权侵占 在很早以前就已经列入英国法律... 所以现在在澳大利亚和香港也都还有在实施.... 按照这个法律最早的精神,是希望能够有效的利用”无主地土地“... 让一下房主消失也没有人继承之后,也确保有人能够继续使用土地...
为了能够让后面的人安心开发土地,法律规定了原房主的诉讼时效。 最早是20年,后来改成了12年.. 如果12年里房主不来起诉你找你要,那就是你的了.. 占用期间里,占用人也要代替原有的主人履行责任和义务,给政府缴纳土地税,如果是租房的话也要代替房主交物业费管理费等等....
香港之前就有过... 一个房主把一个房子租给房客之后人间蒸发26年... 也没来收过租金... 期间由房客一直承担着物业费... 后来租客申请逆权侵占,成功拿到了这套房....
要是在中国?
中国没有逆权侵占的相关法律.. 之前就出过类似的一个例子:广州当年修六号线涉及拆迁。 有一个商户在当地经营的一个商铺,在商铺被列入拆迁范围后,原本消失了四五十年的的一个旧业主突然出现,声称拥有房屋的所有权。
因为中国没有逆权侵占的法律,法院仍判定主权归原屋主所有。 几百万拆迁补偿款最终给了那个消失四五十年的屋主....
那么在英国?
十几二十年前还真的有一股找无主屋的浪潮....
现在英国全岛上下早就被人犁过好几遍... 基本不可能找到了...
这个在澳洲找到这个房子的小伙... 本来也许可以捡个小便宜,不过现在新闻一曝光,大家都可以去要求占有.... 他这事儿估计也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