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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闻轶事
瞒不住的爱 台9成癌患想知病情
根据调查,当罹癌时有九成的癌症病人希望知道病情,但常见有家属因担心病人无法承受,再三请求医疗团队对病人隐瞒病情,在后续医疗处理过程,家属及病人承受巨大“瞒”的压力及痛苦,无法在生命最艰难旅程畅所欲言。
一名60岁张先生于手术后确诊大肠癌第三期,他儿子因害怕病人无法承受,坚持不告知病情,并要求医疗人员配合保密。院方虽然建议家属应该要适度告知以利治疗,但家属仍坚持,致使张先生因不知实情,对于相关治疗不愿配合,甚至在肺部转移后还继续隐瞒病情,告诉病人只要治疗就会好,最后张先生在全身插满管子,急救无效下辞世。
台湾国民健康署署长邱淑媞说:“知晓病情是基本人权,我们应将掌握自己病情的权利还给病人,爱他,就不要隐瞒他,让病人自己做选择。”
亚太心理肿瘤基金会董事长方俊凯表示,临床上的经验,当病人罹癌时知道病情,较能配合治疗,相对较能有效延长存活,到了癌症末期,可以做对自己有利的选择,减少无效医疗对自己的伤害。借由正确的与病人及家属讨论病情并规划后续处置,病人内心的徬徨及不确定性会大幅降低,随着病情进展坦然分享心情及讨论处置,病人在尊重其自主性下,完成心愿,生死两相安。
邱淑媞说,国健署从今年建立电脑通报,请各医院蒐集病人意愿“关于我的病情,我希望告诉谁”,并于病人确诊罹癌或重大疾病3个月内,回报国健署病人是否知晓。国健署自民国100年起,与台湾心理肿瘤医学学会,合作办理癌症病情告知沟通技巧工作坊,希望医护人员能透过病情告知的训练,使病人及家属接受罹病事实,并接受正确诊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