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原总经理获刑11年
2020-08-28


日前贵州省黔南州中级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茅台集团原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刘自力受贿案,刘因受贿1854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零6个月。

据陆媒报导,8月24日,贵州省黔南州中级法院一审作出上述判决。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至2018年,被告人刘自力利用担任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之便,直接或间接通过妻子、女儿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854万元,其中人民币1772万元、美元10万元、英镑2.3万元。

刘自力出生于1955年4月,16岁进入茅台酒厂。1998年刘自力任茅台集团旗下的习酒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0年5月任贵州茅台集团旗下上市公司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年10月任贵州茅台集团副董事长、总经理等职。

刘自力长期与袁仁国共事,直至2015年退休。2010年刘自力调任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时,袁仁国已在该公司担任董事长10年(2000年起就任),此后二人一起“搭班子”。

2019年5月22日,退休一年的袁仁国被查,从此揭开了茅台高管陆续被查的序幕。袁仁国被指搞政治攀附,大搞权权、权钱、权色、钱色交易;转移赃款赃物,与他人串供,对抗审查。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等。

袁仁国批条的大经销商多数有非同一般的背景。被陆媒点名的有贵州省委前常委、副省长王晓光和曾任贵州省委副书记的甘肃省委前书记王三运等官员及其亲属。

自袁仁国被查后,贵州茅台集团已有13名高官落马。其中包括茅台集团前副总经理高守洪、杜光义、房国兴、谭定华,茅台酒销售公司前董事长王崇琳,茅台集团电子商务前董事长聂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肖华伟。而房国兴已被判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来源: 看中国 责编: Kitt

    上一篇: 胡和平后院起火 涉7.1亿元超级豪华中学

    下一篇: 原凤凰网记者谈红二代蔡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