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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闻
陈同佳将出狱 台提出派员赴港押解疑犯
【看中国记者王维中采访报道】引起今次香港这场反送中运动的台湾杀人案,疑犯陈同佳在周三(23日)获释。最新发展是台湾陆委会致函特区政府,要求同意派员到香港押解陈同佳。有议员呼吁香港警方主动向台湾提供有力证据,彰显公义。
台湾杀人案疑犯陈同佳去信林郑称刑满后会到台湾自首,但台湾方面一度质疑香港政府无管辖权的说法,促香港续押追诉。
香港民主党立法会议员涂谨申21日到台湾向当地官员了解陈同佳一案,他从台湾官员口中得知,在过去一年多,香港政府拒绝向台湾提供陈同佳案的证据,包括有人向香港警方承认,自己在台湾杀了人的极为重要的“认罪口供”。
他说:“这份可被视为认罪口供便是十分重要的证据,即使现时疑犯愿意到台湾投案,也不能假设他去到台湾再录口供时会承认杀人,反问若疑犯到了台湾却又不提交任何证据,最后台湾方面因证据不足而将疑犯释放,这又是否市民希望得到的结果?”
他批评港府过去一年完全不合作和交流,直到现在觉得在法律上控告陈同佳谋杀罪在法律或证据上有局限时,就单方面称会协助疑犯去台湾投案,交由台湾去处理,台方当然会感到不满。
涂谨申认为正是特区政府从来没有充分向台湾解释,对方才会怀疑陈同佳自愿投案是政治操作。
台湾陆委会22日再召开记者会,联同法务部及内务部指,已透过台港经济文化合作策进会致函港府,提出台方将派员赴港,确认疑犯身分及押解回台湾。陆委会重申,港方无正面回应台港建立司法互助,对此感到遗憾。为了司法正义才提出今次做法。
陆委会又指,陈同佳是通缉犯,不能够自己以正常方法申请入境台湾。法务部则强调案件的事证越完备越好,否则会影响在台湾的追诉。希望港方可以为了案件着想,提供充足涉及陈同佳的在港证据。
涂谨申认为,如果陈同佳在港自愿会见台湾检警认罪,而台湾检警没有进行押解程序,例如强制锁上手扣,就不涉及台方人员在港执法问题。他又说,台湾当局希望,在香港警方交涉下,会见陈同佳,取得供词,并确认他是自愿认罪,令日后检控更有把握。
港大法律学院教授、名誉资深大律师陈文敏表示,若陈同佳愿意投案,最简单的处理是他出狱后自行到台湾便可,不需特区政府插手事件,但早前特区政府表明会协助陈同佳到台湾,是变相做一个变样的司法互助。
他强调,由于台港双方无协议,究竟司法互助是基于一个中国原则下抑或视台湾另一个司法管辖区进行,变得含糊,因此台湾方面反应强烈是可以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