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通报5起“小官大贪”典型案例,其中哈尔滨市一村官巨贪,涉案金额近两亿(人民币,下同)。
据新华社8月12日报导,日前,黑龙江省纪委通报近期查处的上述5起案件。 其中,第一起是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满族乡曙光村原党总支书记兼村委会主任于福祥案。
通报称,于福祥把曙光村当作其“自留地”和“独立王国”,大肆贪占公款,腐化堕落、极度奢靡,涉案金额达2亿多元。
经查,于福祥2011年至2012年,涉嫌挪用公款8,520万元,至今仍有4,700万元未归还;2011年将1,080万元征地补偿款从乡农经中心借出,用于其个人开办的公司支出;2010年至2016年,以个人名义从农经中心借款7,850万元;2011年以“白条”支出挪用征地补偿款2,000万元,致使征地工作至今无法进行。
于福祥是典型的“村霸”,横行乡里、欺压群众,2010年7月纠集社会闲散人员20余人,砍伤市农电局4名工人。其在被审查期间,对抗审查并恐吓威胁审查人员。官媒上述报导称,于福祥涉案金额达2亿多元。
黑龙江纪委通报的另4起“小官大贪”典型案件如下:
集贤县住建局原局长王金祥案。其向开发商索要钱财,共收受或索要财物折合2,800余万元,贪污55万元,另有人民币1,500余万元、美元5万元、房产10处、金条500克、宝马轿车一辆、价值200万元煤矿股权和700万元债权不能说明来源。
克山县发改局原局长王俭案,其挪用国投资金400万元、贪污230万元、受贿10万元;桦川县财政局原副局长兼农业开发办主任于洪骞案,其向农田建设项目承包人强行索要好处费,索贿790万元;鹤岗市兴安区红旗镇新农村原党支部书记芦福忠案,其贪污216万元,违法所得494万元。
上述五人,王金祥、于洪骞并被开除公职。于洪骞、芦福忠已分别被判9年、15年,另3人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网民跟帖说:村官大贪不是新闻,现在漫山遍野跑“老虎”,各个角落飞“苍蝇”, 全国一个样;官员没有最贪,只有更贪;中共腐败之极,无药可救……
小官巨贪案件频曝
综合陆媒此前消息,西安市一居委会主任于凡涉案金额达1.2亿元;北京市朝阳区孙河乡原党委书记纪海义受贿9,000余万元;安徽省烈山镇烈山社区原党委书记刘大伟涉案逾1.5亿元;河北省大名县前县委书记边飞贪污1.01亿元。
黑龙江龙煤集团物资供应分公司原副总经理于铁义受贿逾3亿;湖南高速公路投资集团原副总经理彭曙、湖南高广投资公司原总经理胡浩龙分别受贿1.88亿、1.7亿元。
前河北秦皇岛北戴河区供水总公司经理马超群(副处级)家中搜出1.2亿现金、68套房产证、37公斤黄金;前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副司长魏鹏远家中搜出现金2亿余元。
高官涉贪金额过亿案频爆
外界关注,中共前党魁江泽民上台后以腐败治国,腐败之风蔓延各个领域,中共官场几乎到了无官不贪的地步。
中共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当局持续高调反腐,成千上万官员落马,落马高官大多是江派官员,其中包括周永康、令计划、徐才厚、郭伯雄、苏荣等正、副国级“大老虎”。
高官贪腐过亿案频爆,如前中共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白恩培2.46亿余元;前广东省政协主席朱明国2.31亿元;中共前政协副主席苏荣1.96亿元;前山西省人大副主任金道铭1.2亿元;前河北省秘书长景春华1.5亿;前广州市委书记万庆良1.1125亿元等。
而据海内外媒体报导,中共众多落马贪官贪污的金额远远不止其被起诉的数字。大陆有博文说,中共大贪官的贪污金额往往都是天文数字,官方绝对不敢如实公布,摆在桌面上的数字都是严重缩水的,谁信呢!
社会舆论认为,中共是制度性腐败,只有解体中共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贪腐问题。
港媒2015年曾曝光,前广东茂名市委书记罗荫国在被调查期间说,能说出一个全国他这个级别不是贪官的吗?共产党不就是腐败分子提拔腐败分子吗?大家都是贪官,谁比谁更清白吗?
有消息称,罗荫国的这些话震惊了中共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