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州市公安局副局长邓光坛被“双开”,官方通报指其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及涉行贿和受贿罪等。官方未通报的是,邓光坛还涉非法迫害法轮功学员,对他们实施酷刑等罪恶。
湖南郴州市纪检委6月27日通报,近日,郴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市交警支队党委书记、支队长,郴州市第五届政协委员邓光坛被立案审查,并被“双开”,市政协撤销其市政协委员资格。
邓光坛被指控,在2003年至2017年任职期间违反“政治纪律”,对抗审查;收受礼品礼金;利用职务影响为亲属征兵入伍提供帮助;对郴州市日月汽车修理厂在管理和服务活动中违规收取体检费负有重要领导责任;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为谋求关照和提拔,给予他人财物,涉嫌行贿犯罪。邓光坛4月27日被审查。
邓光坛落马后,网络上有爆料表示,他与郴州市司法局女科员、市律协专职副秘书长邓媛媛关系不正常。
据邓光坛的简历显示,2002年9月至2004年3月,任安仁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2004年3月至2007年8月,任安仁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副处级侦察员;2007年8月至2011年1月,任郴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永兴县公安局局长(兼);2011年1月至落马,任郴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郴州市交警支队党委书记、支队长。
据海外明慧网报导,邓光坛在2002年9月至2007年8月任安仁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副处级侦察员期间,跟随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操控有关部门迫害法轮功学员,致使许多法轮功学员被毒打、被经济勒索,其中5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刑期最长的9年。
2003年4月19日晚上,邓光坛亲自带领一群人,闯到永兴县非法抓捕了十几名法轮功学员。这些人被强行带到了安仁县公安局,受到警方非法审讯、挂牌游街侮辱、经济勒索等一系列的不公正对待。这十几名法轮功学员,最大的60多岁,最小的20岁,被警察用刑反铐、严刑逼供,个个被打得遍体鳞伤。
警方对这些手无寸铁的法轮功学员采取了多种酷刑折磨,包括反手捆绑、上手铐、上脚铐、用脚踢、用皮鞭抽、熬鹰(一个月内经常整夜不让睡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