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州为保护无证学生,颁布移民学生权利指南,有20多种文字,其中包括中文。(网络图片)
3月27日,纽约州教育厅教育厅厅长伊利亚(MaryEllen Elia)宣布,鉴于最近移民社区对联邦移民执法存在混乱认识和恐慌,上月27日州教育厅与总检察长史树德(Eric T. Schneiderman)办公室颁布的《移民学生权利与<所有学生尊严法案>指南》(Guidance on Rights of Immigrant Students and Dignity for All Students Act,以下简称《指南》),现提供包括中文在内的20种语言版本,为父母、监护人有更多的机会获得这一关键的指导。
纽约州教育理事会理事长罗莎(Betty A.Rosa)说,须重申我们的教室必须成为所有儿童安全避难所的承诺,保证学生可以自由学习,不受种族、民族、在家使用何种语言、移民身份等的影响。Elia说,不应有孩子害怕上学,州教育厅尽力创造安全的支持性的学习环境。
移民学生权利指南指出,各学区遵守州和联邦的法律,确保移民儿童入读纽约公校的权利,并对学生的记录保密。无身份(无证)的儿童,要像美国公民儿童一样,只要符合州法律规定的年龄和居住要求,就有权到全日制学校上学;学区不能因为他们或他们的父母无身份或非公民,就拒绝他们接受免费的公立教育。学生在注册时,学校不应该提出与移民身份有关、可能揭示儿童移民身份的问题,例如要求提供社会安全号码。
对于学区是否有义务回答美国移民和海关执法局(ICE)的代表可能提出的问题,包括要求与学生会面或面谈,或获取学生纪录。《指南》表示:“我们的机构鼓励学区员工在收到联邦移民官的要求后,立即向其负责人和学校律师咨询......以确定答应此类请求是否可能导致学区违反普遍适用性法律。”
对于ICE如果要求与学生会面或面谈,《指南》中说,教育厅的立场是,执法官员不得将学生从学校内带走,或者未经学生家长或有亲子关系的人员同意的情况下,询问学生,除非是非常有限的情况(如执法官员有有效的授权令或学生在学校内犯下罪行时)。如果ICE或其他联邦移民官员来到学校要求会见学生(面谈和/或问询),建议工作人员立即与负责人和学区的律师联系,以寻求指导,之后再决定是否允许会见学生。
对于获得学生教育纪录,《美国家庭教育权和隐私权法案》(FERPA)规定,通常禁止未经家长或合格学生的同意,发布学生的个人身份信息,只有在符合法律实施条例中规定的某些有限条件时,才允许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进行披露。
纽约州保护移民学生权利的中文版本详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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