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官网今日公告,中共天津市原市委代理书记、市长黄兴国因严重“违纪”被“双开”(开除中共党籍和公职),并移交给司法机关处理。
公告称,身为中共中央委员的黄兴国犯有“经济上贪婪,生活上腐化,政治上蜕变”等罪行,应予严肃处理。
黄兴国在去年9月10日被中纪委调查。黄是中共十八大以来首个被习近平、王岐山打落马的直辖市市长。
黄兴国在天津的执政时间长达13年,期间与江派政治局常委张高丽有过5年的共事经历。
值得一提的是,在黄兴国当任市长和代书记期间的2015年的8月12日,天津滨海新区发生特大爆炸事件,造成至少165人死亡,数百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估算达700亿元人民币。
此外,中纪委的《中国纪检监察》杂志在去年11月刊文,点名批评八大落马“老虎”时,指黄兴国等是“两面人”的典型。说他们台上一套、台下一套,当面一套、背后一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