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纪委11月22日通报,中共湖北鄂州市前副市长、前公安局局长朱高文“严重违纪问题”被立案审查及被开除中共“党籍和公职”。
通报称,朱高文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将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有关单位承担;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和他人谋取职位,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十八大”后继续收受礼金,擅自使用涉案扣押车辆;利用职务便利在企业生产经营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10月27日,朱高文被免去鄂州副市长、公安局局长职务 。
公开资料显示,2006年10月起,朱高文先后任应城副书记、代市长、市长、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2011年9月起,任孝感市委副秘书长;2012年2月起,先后任荆门市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督察长、市武警支队第一政治委员;2016年6月调任鄂州副市长,8月任市公安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