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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原副总经理、大庆石油管理局原局长王永春因“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行,于7月20日在湖北省襄阳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王永春当庭认罪,择日宣判。
中国大陆媒体报导,7月20日上午8时30分,王永春案在湖北省襄阳市中级法院开审,庭审持续至下午3时35分左右。襄阳中院官方微博还公布了王永春的受审照片。图片中显示,王永春身穿白衬衫、黑裤,头发几乎全变花白。
检方指控,2000年至2013年,王永春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项目开发、职级晋升、子女就业等事项上谋取利益,直接或者通过其妻等人索取或非法收受67个单位和个人财物,折合人民币约4,856.3011万元。
截至2013年8月25日,王永春的个人和家庭财产、支出明显超出其个人和家庭合法收入,对于差额部分中的4,245.514万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来源。对于上述指控,王永春未提出异议。
据海外中文媒体披露,王永春是原中石油一把手蒋洁敏的心腹,同时亦是周永康的亲信,一度被视为中共十八大后蒋洁敏的接班人。
今年4月13日,中共原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党委副书记蒋洁敏被控受贿后,查出其受周永康之托,将1,404万元人民币提供给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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