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性侵儿童案年度统计出炉 信仰法制缺失难抵“权力荷尔蒙”?
2015-04-22
在中国,性侵幼女成为不法之徒作案“重灾区”,据中国民间网站民生观察工作室发布的年度报告称,被媒体曝光的性侵儿童案件平均每天1.16起,呼吁当局加强监管同时废除“嫖宿幼女罪”。但有分析认为,在目前中国信仰丶道德丶法制缺失的情况下,无法对官员及有权势的人性侵幼女起到震慑作用。

中国民间网站民生观察工作室周三发布报告,统计分析了最近一年来中国儿童性侵案例。当中显示,自去年4月至今年4月,仅公开的案例就高达425起,平均0.85天就曝光一起,每天曝光1.16起。但该组织相信,这仅仅是实际发生案件的冰山一角。

根据这些案例显示,不仅是女孩,男童遭性侵案例也有13起。其中,学校老师侵犯案例高达86起,占所有案例的20%,这些案例中往往会发现数个受害人,甚至有孩子被传染性病或者出现精神问题。此外,包括邻居丶亲戚丶同村人等在内的熟人作案也有67例,目前最为年幼的受害者是年仅半岁的女婴。

而据官方在今年“两会”期间曝光的数据显示,2014年全年,被媒体曝光的性侵儿童案件平均每天1.38起。其中,受害人群尤其以7岁到14岁的小学生居多。

民生观察室的负责人刘飞跃周三接受本台采访时称,遭性侵或猥亵的儿童一生都蒙上了无法抹去的阴影。究其原因,是父母基本监护的缺位和受害人缺乏保护自己的知识,以及中国儿童性教育的缺失。

刘飞跃:“少年儿童被性侵应该说是对基本人权的侵犯,我们有责任在这一方面表达我们的关注。政府对这些未成年的儿童,尤其是农村的留守儿童,性侵他们的往往是老师,学校的监管是怎么管的?另外一个问题是防范打击性侵儿童的侵害者们,政府也是有责任的,政府应该出台一些可以量化的规定进行防范,同时加大惩罚力度。现在有个‘嫖宿幼女罪’,这样的一个罪行,很多性侵儿童被看成嫖宿,放纵了侵害者。”

报告中提到,“嫖宿幼女罪”这一恶法存在,导致一些重大恶性的,涉及多名儿童的所谓“嫖宿幼女案”,其犯罪者难以受到法律的严惩,呼吁尽快废除此恶法,通过立法对儿童性侵实施“零容忍”。

对此,曾参与民间呼吁废除“嫖宿幼女罪”联署的独立作家李红雨告诉本台,早年曾要求中国妇联关注全国各地普遍存在的性侵幼女事件,尤其是官员性侵幼女事件。

“我们专门签过字,就是呼吁废除嫖幼罪,和14岁以下的儿童发生关系那就是强奸,没有什么嫖宿幼女罪。立法通过这个罪名是非常邪恶的,这样就纵容了这些官员把黑手伸向未成年少女。从历史来看,中国人普遍缺乏信仰,传统道德被文革给彻底抛弃了,所以整个中国现在是最缺德的时候。有一个例子就是全世界现在拆十字架的只有ISIS(伊斯兰国)和中国浙江,只有魔鬼撒旦才做这种事情。中国的法学家之所以能通过这个法律,是因为他们本身也没有信仰,他们本身也很邪恶,他们竟然还认为这是一种进步,非常可笑。”

而河北媒体人朱欣欣告诉本台,在中国信仰丶道德缺失丶有法不依丶执法不严的情况下,即使废除“嫖宿幼女罪”,也很难对付“权力荷尔蒙”的张狂。

“中国社会缺乏信仰,任何约束都不会起作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都是因为靠的是人治丶权力来操控的,有钱有权有势的人对法律完全是蔑视的。”
    责编: A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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