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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國記者陳怡妙紐約報導】2014
年11
月24
日紐約市府召開聽證會。聽證會關於交通方面,制定增加行人信號設施的法規,每年增加25-75
個行人信號,生效於2016
年1
月1
日。交通委員會主席的市議員羅格貴茲(Ydanis Rodriguez
)主持會議。
眾多議員關注
市議員馬克‧列文(Mark Levine
)、陳倩雯(Margaret Chin
)、市議員約翰生(Corey Johnson
)、市議員蘭德(Brad Lander)
、議員曼德茲(Rosie Mendez)
、市議員安德魯•科恩(Andrew Cohen)
、市議員珞絲塔(Helen Rosenthal
)、市議員考斯維特(Karen Koslowitz)
、市議員萬齊家(Carlos Menchaca
)、市議員康斯坦丁(Costa Constantinides
)、市議員卡洛斯(Ben Kallos
)、市議員崔馬克(Mark Treyger)
、市議員卓姆(Daniel Dromm )
、市議員列文(Steve Levin
)市議員阿羅雅(Maria Arroyo)
和市議員布拉默(Jimmy Van Bramer
)等議員關注此法案。
行人信號設備
由於紐約市有358
,850
個人處於視覺障礙人士(盲人或帶有矯正鏡片后,仍然存在視覺困難),他們不可以識別馬路上「可以」「不可以」行走的信號燈。為了保障他們可以安全的過馬路,新法規是規定在十字路口處安裝一個行人信號的設備(An accessible pedestrian signal
簡稱「APS
」),他們可以聽到信號后,再行走。這種行人信號有聲音提醒、語言信息和振動,方便視覺障礙人士的使用。目前,紐約市已有96
個行人信號,而紐約市有12
,460
個十字路口,只佔很小的一部分。
評估方案
為了法規更好的執行,規定每年的11
月30
日有一份分析報告。該報告必須包括一份詳細的評估方案,包括成本、籌資來源,提出的改善方案建議,提供新的技術、新的十字路口中可能包括的程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