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七月,中共公安部发动「猎狐2014」行动,缉捕在逃境外的贪官。到了十月底,已从四十余个国家与地区缉捕一百零四名经济犯罪嫌疑人,劝返则有七十六名,当中涉案金额千万元以上的有四十四名,缉捕人数已超越去年总和。
十一月三日,本地传媒揭露「猎狐行动」一项惊人细节,涉及贪官被没收海外资产的最后处置,可按比例分享,协助的国家以美国为例,「重大协助」分享比例为五至八成,「较大协助」分享比例为四至五成,「提供便利」分享比例通常在四成以下。这种做法,不止违反《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被贪污的公款必须返还」原则,更意味中国或至少要以数万亿元人民币的国有资产,换取各国协助缉捕贪官!
近年,中国大陆出现大量家属在外国的「裸官」,更有不少贪官捲款外逃,早已招致巨大民怨。中共要把外逃的贪官缉捕回国,甚至流失大笔贪污赃款,亦在所不惜,可见中共有欲以反贪腐挽回民心,以及震慑境内外一众「老虎」和「苍蝇」之用意,因为那是为了保衞政权!
归根结柢,那将被外国政府袋袋平安的数以万亿元计资产,当然不是贪官的私有财产,甚至不应是中共党产,那是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共以庞大廉价劳动力赚取回来的外汇为基础,再藉此放宽信贷,用财技以钱生钱,半途被贪官亏空出国,是名副其实的老百姓血汗钱!
付出沉重代价,换来政权一时稳定,却对腐败的体制病根讳疾忌医,值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