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神说借贷的“阴司冥律”
2016-07-17


清代纪晓岚《阅微草堂笔记》中有这样一个故事:

董文恪公有位老仆人王某,他为人谦虚,处事谨慎,善于照管门户,几十年来,没有得罪过一个人。他样子很忠厚,像个和尚,因而人们都称他为“王和尚”。

“王和尚”说:他曾经跟随董文恪公住在博将军的废园里。在一个月明之夜,他坐在园中的山石旁乘凉,忽然看见有个人(是逃债者),从远处仓皇跑来,似乎想找个隐蔽处躲避;不意黑暗中又冒出一个人(是讨债者),当下把他拦截住,并拽住他的手臂,一起坐在树下,厉声地责斥前一人说:“我以为你早就往生到天界去了,想不到在这儿又碰上你!”于是,讨债者便追述他们二人以前相交是如何的默契,友情是何等的深厚,接着便痛责面前这位逃债者,处事居然如此负心,他问:“某事你乘我急需,故意措词刁难,借机敲诈勒索我,想必你的私囊一下子鼓起许多吧?某事你欺我不了解实情,虚报个假数来哄骗我,你大概从中也侵吞不少钱财吧?”就这么一连举出数十事,每说一事就狠狠地打前者(逃债者)一个嘴巴,而且越说越来气,越打越不解恨,几乎想把对方吞下去似的。

这时候,忽然从草丛间钻出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头儿来,这老人家拄著拐杖走近二人前,对讨债者说:“他如今堕落成饿鬼,已经够惨了,你尽可不必这样过分凌辱他,况且他欠你的债必有归还的日子,你又何必逼人太急呢?”那人听了,怒容似乎有所缓和。但他问道:“这厮既然成了饿鬼,还谈得上什么还债?”

老人家说:“无论罪业多么深重,苦报总有受满的时候,则所欠的债务便有偿还的日子。阴司所规定的冥律是:凡是有本有利的正当借贷,在生时没有还清,下一世有禄者则偿还,无禄者则免除,这是考虑到本身无禄的人,根本没有能力还。至于那些用威胁诱骗等不正当手段,巧取豪夺的钱财,即使经历千万劫也是要偿还的。若是下世无禄可抵债,就要罚作六畜(牛、马、羊、猪、鸡、狗)去偿还;如果一世还不清,则要延续几世直到还清为止。就像今晚董公所食的猪肉,就是他以前那位仆人的第十一世投胎为猪身的。”讨债者听了老人家这样解释,怒气似己平息,于是放开逃债者的手,各自散去。

这位老人大概就是土地神吧。他所提到董公以前的那个仆人,现在是第十一世投胎为猪身,今晚被董公所吃。“王和尚”还曾经见过那个仆人。王和尚说:现在回想起来,那个仆人果然是个最会耍心计的人。
    来源: 网络 责编: Sar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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